本報蘭州1月25日訊(記者張倩)蘭州市公安局今晚9時緊急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通報了發生在當天下午的一起涉嫌恐嚇爆炸案。由于指揮正確,果斷得當,警方成功處置了這起案件。
1月25日15時30分許,蘭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在七里河區雙洞子,有人腰捆爆炸裝置,前來索債。
蘭州市公安局領導緊急命令七里河公安分局西站派出所迅速出警,隨時將案件情況上報。西站派出所民警當即趕往現場,根據舉報人報告:來人系西站一家具經營商,之前曾因從他處購置的一套沙發欠款久拖未付,索債上門。報案人看到他身上鼓鼓囊囊,一只手塞在懷里,像緊握著爆炸裝置的引信,便馬上報了案。
在西站109路公交車站點上,兩名便衣民警緊跟犯罪嫌疑人上了車。犯罪嫌疑人的一只手一直就沒有離開懷中,神情緊張。七里河公安分局刑警緊隨派出所的民警一路追擊。當車行至廣場東口時,犯罪嫌疑人下車。車上的監控民警馬上報告:在車上發現了一個懷疑是犯罪嫌疑人遺棄的爆炸裝置。當犯罪嫌疑人行至皋蘭路永和豆漿店門前左右盤旋,準備點煙時,早已等候在此的七里河公安分局刑警迅速將其制服。隨后,刑警和特警將車上乘客緊急疏散,成功將車內的爆炸裝置安全轉移。
經查,犯罪嫌疑人康明德,男,現年37歲,家住蘭州市城關區。因債務糾紛,25日下午到欠債人處索要債款前,在出租屋內制作了爆炸裝置。經對查獲的爆炸物品鑒定,此裝置系仿真爆炸裝置。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