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傳佳音
農村小學初中學雜費全免
本報蘭州1月22日訊(記者馬效軍)今年春季開學時,全省廣大農村、縣鎮和臨夏市、合作市的小學生和初中生,再用不著交一分錢的學雜費了。今天召開的全省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兩基”攻堅工作會議,披露了這個好消息。
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做出的一項重大決定。根據省政府出臺的實施意見,我省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最主要的內容是:全部免除農村地區(含縣鎮和民族自治州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并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免學雜費資金中央財政承擔80%,地方財政承擔20%。
免費提供教科書實行政府采購,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資金由市州、縣(區市)政府承擔。
改革的另外三項重要內容是: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建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鞏固完善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機制,確保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按照國家標準按時足額發放。
中央根據我省上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人數和生均公用經費的基本標準,2006年補助我省免雜費資金5.53億元,補助公用經費1.06億元。據測算,今年全省享受免除學雜費的初中、小學學生占到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總數的90%以上。
另據了解,我省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2006年農村中小學春季開學起全面實施,分年度逐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城市義務教育也應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具體實施方式由市州人民政府確定,所需經費由市、區政府承擔。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應當與當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同步享受“兩免一補”政策;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與所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同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