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晚報訊(記者方言)昨日下午,市政府國資委召開專家論證會,邀請蘭州市部分高校的專家學者、市直相關部門的領導,對《蘭州市市屬國有企業財務總監管理辦法(試行)》情況進行論證。據蘭州市政府國資委有關負責人透露,今年內市政府國資委將向市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市屬重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派駐第一批專職財務總監。
論證會上,專家學者對即將試行的管理辦法給予了較高評價。楊肅昌說,這個管理辦法總體框架結構合理,內容詳實全面,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財務總監制度的推出,將對預防和懲治腐敗發揮積極的作用。
蘭州市為何要實行財務總監制度?
市長助理、市政府國資委主任牛向東告訴記者,目前,蘭州市國企改革“ 393”攻堅戰“兩個置換”的主體任務已基本完成,一些企業初步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加強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成為今后國資監管工作的“重頭戲”。
在目前這種新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下,我市即將推出的財務總監制度,將破傳統體制下國有資產多頭行政監管的“堅冰”,實現國有資產的所有者到位,這與傳統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有很大的區別。
名詞解釋
財務總監委派制
蘭州市即將推行的財務總監委派制是指市政府國資委作為國有出資人代表,向國有企業派駐財務總監,從而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的“轉軌變型”,把原來的經營者財務模式轉變為現在的出資者財務模式。
委派財務總監
國資委作為市政府唯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代表,向企業委派財務總監,目的是為了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在新體制下,財務總監只對國有資產出資人負責,其工作的獨立性將更為突出。
辦法解讀
總監將進董事會
在新體制下,財務總監只對國有資產出資人負責,其工作的獨立性將更為突出。
主要體現在:一、財務總監由出資人委派,代表出資人行使監督權,具有法定的權威性;二、財務總監按照一定程序進入董事會,參與企業的決策,具有實質的權威性;三、財務總監從財務專家中選拔,除具有專業會計知識外,還具有很強的財務管理能力和審計能力,具有專業的權威性;四、是財務總監的人事關系、工資待遇、考核獎罰等利益與企業無關,不在企業領取任何報酬和報銷費用,消除了財務總監與企業的共同經濟利益,自身地位比較獨立,不受企業領導人經濟控制,對企業的監督具有較強的獨立性和客觀性,權責更為明確。
實行市場化
聘任財務總監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必須選用具有較高業務素質的優秀專業人才。為保證我市國企財務總監隊伍的高素質,市政府國資委將進一步創新財務總監人員的市場化選拔機制,堅持高標準選聘財務總監人員。
不干預企業經營
一般來說,實行財務總監制的企業不再設立總會計師,企業經營者享有不受財務總監制約的、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完全財權和經營自主權,尤其是要保護企業經營者的合法經營自主權,原則上企業的經營行為沒有違法違規,沒有侵犯國有資產權益,財務總監無權干涉。財務總監與企業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不參與、不干預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也不得接受企業的任何報酬、福利待遇和饋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