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街上撒歡小狗亂拉屎尿 城里需要“限狗令”
作者:晚報記者楊昕/文甘霖/圖
和諧社會,不僅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也是人和動物、人和寵物間的和諧。如今,在城市里盡管人人都能養狗,但不是人人都會養狗、都懂養狗。不文明養狗現象比比皆是。
近日,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面對養犬之亂象,我市計劃將犬只限養列入2012年至2016年的立法規劃,在與公安等有關部門討論協調后,作為一部地方性法規,報人大審查后,就會正式列入今后五年的立法規劃中。新的“限狗令”出臺,勢在必行。
現象
狗兒大小便苦了晨練人
每天清晨、傍晚,市區的廣場、公園都會有許多晨練者,同時也有三三兩兩的狗在廣場上撒歡,狗主人們在相互交流養狗的心得和趣聞,全然不顧狗在廣場上隨意大小便,弄得廣場上的糞便幾乎隨處可見。每天晨練的許女士對記者說:“我們晨練的人稍不小心就會踩到狗的糞便,遇到大型犬也要繞道而行。挺好的健身場所被這些狗弄得一團糟。”環衛工人張女士對清理狗糞十分頭疼,“許多狗主人不及時清理糞便,留在馬路上十分難處理,而那些隨意丟在垃圾桶里的糞便,更麻煩。”
綠地狗撒歡驚擾過路人
24日傍晚,南關十字綠地。這里儼然成為了大型犬散步的聚集地,十幾條大型犬在綠地中肆意撒歡,過往行人只得避而遠之。這時,一位中年男子牽著一條兇悍的白色大狗,在沒有任何束犬鏈的情況下,該男子站在路中與朋友開始聊天,而大白狗則在此開始游蕩,一會兒撲向過路的行人,嚇得行人紛紛奪路而逃。在此經過的王大爺生氣地說:“如今城區1米以上的大狗隨處可見,狗主人當它是寵物不系狗鏈、不帶口罩,可是旁人卻十分害怕,躲閃不及。”
小狗沿街賣問題真不少
西關十字附近的“馬路狗市”近日又死灰復燃。陳女士向本報記者反映,每天傍晚,永昌路、張掖路十字附近沿街售賣小狗的攤位十余個,近百只小狗在這里交易。“這些小狗被沿街售賣,不知道有沒有打過疫苗,是否存在疾病?”在永昌路夜市記者見到一位正在售賣小狗的商販,只見他推著一輛經改造的自行車,車上鐵籠內數十只小狗擠作一團。“這些小狗都是土狗,一只30元。近年來,我市養狗的人越來越多,賣狗的商販也與日俱增,這么多小狗隨意出售,恐怕日后成“患”,實在令人擔憂。
目前,隨著我市城區養狗數量的增多,一些與狗相關的問題也隨之而來。具體存在九大問題:1.重點管理區飼養大型犬、烈性犬;2.無證養犬;3.一戶養多犬;4.遛犬不拴犬鏈、違規進入公共場所;5.犬破壞市容環境衛生;6.犬擾民干擾他人正常生活;7.流浪犬日益增多;8.非法犬類交易市場及街頭非法販犬;9.犬醫院、犬商店等涉犬單位超范圍經營等。
動態
“限狗”有望立法
為了督促愛狗者文明養狗,我市重新修訂的《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寵物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產生的糞便,其飼養者、攜帶者應當及時清除。如果寵物飼養者違反規定,不及時清理糞便,可能會被沒收寵物,并處每只(頭)3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其實,早在2001年,我市就出臺了《蘭州市城鎮區域限制養犬規定》,對于養狗的各種問題都做出了明文規定。但多年來,因為《限犬規定》缺乏有力配套措施——例如:誰來管、怎樣管等等都無法可依,以致“限狗令”形同虛設。時隔十年,2011年4月,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對《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修訂草案》進行了一審。但在《修訂草案》議案稿中,原本“限制養犬”的規定也被刪除了。
近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面對日益嚴重的城市狗患問題,下一步,我市計劃將犬只限養列入2012年至2016年的立法規劃,在與公安等有關部門討論協調后,作為一部地方性法規,報人大審查后,就會正式列入今后五年的立法規劃中。
呼吁
養狗人需要盡快提高自身素質
趙女士家住酒泉路,每天早晨6點是她遛狗的時間。她一手牽著小狗,一手提著把小鏟和塑料袋。趙女士說:“這都是為小狗準備的,一旦它要排便,我就隨手收拾起來裝進塑料袋,然后丟進垃圾箱。”
聊起文明養狗,愛狗人士魏先生說:“我喜歡狗,不見得大家都喜歡狗。人就得經常換位思考,有心養狗的話,就要精心去伺弄狗,不要怕麻煩。”他告訴記者,他養狗有兩年了,每次出門遛狗,都選擇早晨6點之前或晚上7點之后,而且外出時一定給狗拴著繩,這樣安全,不容易嚇著別人。同時,他還隨身攜帶鐵鏟和塑料袋、衛生紙。碰到別人沒帶紙的,也主動給別人遞上一塊,地上有沒人管的狗糞,他也順便給收拾干凈。“養狗還要定時給狗打針、吃藥,像廣場、公園人家不讓進的公共場所,就一定不牽著狗去。還有,在市區盡量不要養大狗。”
針對日趨嚴重的狗患問題,市公安局犬類管理所的有關負責人表示,養狗的人也應該盡快提高自身的素質,提倡文明養狗、規范養狗。他提醒廣大市民:首先要文明養狗,不要一切以個人喜好為中心,應該主動管理好自己的愛犬,不要擾民;其次是準備養犬時一定要慎重,考慮周全,要想好既然養就要負責到底,不能隨意棄養。此外,許多市民呼吁從派出所、街道辦事處以及社區等基層開始,將犬類的管理納入日常工作之中,比如養狗人參加簽訂《文明養狗協議》等。
鏈接
治狗良方
各種限養措施在全國各大城市紛紛出臺,其中的一些限養措施,有效遏制了日益突出的城市狗患問題。
在《四川省犬類限養區犬只管理規定(試行)》規定,未經批準飼養犬只、未按規定拴養或圈養犬只、非法帶犬只進入公共場所;《長沙市城市養犬管理規定》中,市民禁止飼養藏獒、狼狗、中華田園犬(俗稱土狗)等23種烈性犬、大型犬和斗犬;《煙臺市市區養犬管理辦法》,其中詳細規定了居民養犬條件、遛犬時間等;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五年2008-2012立法規劃,已將制定犬類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列入到立法項目資源庫中,并對文明養狗作出一些具體規定,諸如狗的活動區域、不同區域的不同品種的狗、遛狗的要求、主人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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