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嚴禁”“十不準” 正風肅紀“零容忍”
蘭州市公布違反換屆紀律舉報方式
蘭州晨報5月30日訊(記者 崔亞明)近期,蘭州縣(區)鄉(鎮)換屆正在平穩有序進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蘭州市委縣鄉換屆領導小組要求各縣區鄉鎮在換屆工作中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法規,嚴格落實“九嚴禁”要求、“十不準”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正風肅紀,用鐵的紀律確保換屆工作風清氣正。同時,為進一步加強換屆風氣監督,面向社會公布了蘭州市違反換屆紀律舉報方式。
“九嚴禁”要求
一是嚴禁拉幫結派,對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二是嚴禁拉票賄選,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三是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調整、晉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或者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并依紀依法處理;四是嚴禁跑官要官,對采取拉關系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嚴禁造假騙官,對篡改、偽造干部檔案材料的,一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六是嚴禁說情打招呼,對搞封官許愿或者為他人提拔重用說情打招呼的,對私自干預下級干部選拔任用的,一律記錄在案,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七是嚴禁違規用人,對突擊提拔調整干部、超職數配備干部和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無效,并視情節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八是嚴禁跑風漏氣,對泄露、擴散涉及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內容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九是嚴禁干擾換屆,對造謠、誣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不準”紀律
一、不準私自泄露有關換屆推薦考察及人選等方面的情況;二、不準將換屆工作有關的文件資料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三、不準擅自或指使他人復制、摘抄、銷毀或私自留存有關文件,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復印件視同原文件進行管理;四、不準在非保密筆記本上記錄有關換屆工作事宜;五、不準通過互聯網或非加密的傳真機傳送換屆工作的有關文件資料;六、不準在工作中弄虛作假,跑風漏氣,散布小道消息;七、不準與家人、親友及無關人員談論和介紹換屆工作情況;八、不準在社交和復雜場所處理換屆工作業務;九、不準借工作之便為他人請托說情、分官許愿;十、不準借工作之便為個人謀取私利,參加宴請或接受禮品。
舉報方式
受理部門:市縣鄉換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組
聯系電話:0931-12380(轉2號鍵)0931-8472511
短信舉報:18809312380
網絡郵箱:gslz12380@sina.com
通訊地址:蘭州市南濱河東路735號北樓4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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