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蘭州市大氣污染應急預案》相關規定,蘭州市大氣污染應急指揮部決定在市區及周邊重點控制區域繼續實行大氣污染橙色預警,并自11月20日零時起啟動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具體限行時間、限行區域及限行車型以應急指揮部、市環保局、市公安局通告為準。
溫馨提示:限行期間,市區公交車輛免費乘坐;違反限行規定的機動車輛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為保護公眾健康,由此帶來的不便,請廣大市民予以諒解。
近期我市空氣污染程度已觸發橙色(Ⅱ級)響應條件。為有效控制城區道路機動車總量和尾氣污染排放,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按照《蘭州市大氣污染應急預案》規定,蘭州市大氣污染應急指揮部、蘭州市環保局、蘭州市公安局決定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市內四區小型及微型客車單雙號限行應急措施。具體通告如下:
限行時間
自2016年11月20日凌晨0時起實行機動車單雙號24小時限行措施。蘭州大氣污染應急指揮部指令解除橙色(Ⅱ級)預警后恢復原尾號限行措施。
限行車型
核載不足9人的本市號牌小型及微型載客汽車(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道路保潔降塵等特種車輛、專業作業車輛以及本市公共交通車輛、客運出租車、運送危重病人等緊急情況確需通行的車輛及其他機要通訊、運送城市重要生產生活物資車輛除外)。
限行區域
桃樹坪三岔路口以西,南環路以北,西柳溝、南濱河西路(西柳溝—西沙大橋)、201省道(西沙大橋—南坡坪)以東,北環路以南(含上述道路、橋梁)。
限行辦法
①按機動車號牌尾數,單號單日通行,雙號雙日通行。
②上述限行時間、限行區域內,本市客運出租車通行不受單雙號和尾號限行規定限制,以方便市民出行。
③外地號牌小型、微型客車仍執行目前高峰限行措施。
④此次單雙號限行結束后,恢復執行尾號限行規定。
限行管控
對于違反限行規定的行為,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通過非現場執法系統,依法監控取證并處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