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國家重大項目寶蘭客專工程順利建設,兼顧經營戶的個人利益和市場經營活動的連續性,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督辦通知和《天水市麥積區馬跑泉鎮寶蘭客專建設項目馬跑泉清真寺市場馬跑泉綜合市場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精神,現將露天市場搬遷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在馬跑泉露天市場內從事蔬菜、水果、百貨、日雜、小吃、熟食的經營戶,必須全部搬遷至區人力市場北側寶蘭客專征遷臨時過渡市場進行經營交易。
二、列入搬遷范圍的經營戶在臨時過渡市場建成交付使用后5日內按序搬遷進入臨時過渡市場。
三、臨時過渡市場內攤位的選定,按照先搬遷先選擇的原則進行安排。
四、進入臨時過渡市場的經營戶在過渡期內免收6個月攤位費。
五、露天市場經營戶2014年12月28日前全部搬遷完畢并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或拒不搬遷的,臨時過渡市場不予安排攤位,取消優惠政策。露天市場經營戶進入臨時過渡市場后,必須服從市場統一管理。2014年12月28日起馬跑泉露天市場將予以關閉,滯留繼續擺攤的,由有關執法部門依法強行取締。
馬跑泉露天市場的搬遷是國家重大項目寶蘭客專建設的需要,希望廣大經營戶服從大局,積極配合,確保露天市場搬遷工作順利進行。
天水市麥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天水市麥積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天水市麥積區工商局 天水市麥積區馬跑泉鎮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