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承接市局下放的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業務以來,麥積區市場監管局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開展藥品經營許可工作,嚴把零售藥店準入關口。

對新開辦的藥品零售企業,麥積區市場監管局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嚴格審查相關資料,保證許可資料完整合法;在核查工作中,執法人員嚴把現場核查條件關,重點從人員管理、制度建設、業務流程加以細化和規范,對藥品存儲條件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設置陰涼區并配備溫濕度監測設備,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是否分區陳列并顯著標明,含麻制劑是否設立專柜等進行現場驗收檢查,形成核查結論,對核查驗收通過的企業予以頒發藥品經營許可證。同時,對新開辦的藥品零售企業加強日常監管工作,重點對藥師在崗履職情況、藥品購進、驗收、銷售和養護情況監督檢查,確保流通環節質量安全,建立健全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藥品追溯體系。今年以來麥積區市場監管局共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29份。

下一步,麥積區市場監管局將繼續深化藥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把好零售藥店準入關口的同時,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間,提升審批效能,并同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藥品經營監管體系,積極創建優良營商環境。
(來源:麥積區市場監管局 轉載:陶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