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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中心5年沉浮
2001年北京申奧成功前,北京某房地產中心將摩根中心所在地塊——原北京朝陽區大屯鄉的一塊菜地開發為住宅用地。2001年12月11日,該地塊轉讓給文茂公司。隨后經股權變更,文茂公司于2002年更名為北京摩根公司,該地塊變為商業用地。
2002年12月,摩根公司以近3.63億元與北京國土資源局簽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2002年10月,前期工程結束,北京建工介入項目開始施工。
2003年10月27日,北京建工聲稱摩根拖欠工程款宣布停工,自此再未復工。摩根公司認為北京建工未嚴格履行施工合同,拒絕付款。
2005年8月2日,北京市仲裁委裁決認定,摩根中心建筑質量嚴重不合格。
2005年10月8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以“未按期付清全部地價款”為由,解除摩根中心土地出讓合同。
2006年1月13日,市國土資源局聯手其他部門,取消摩根中心的立項、規劃、建設和施工等許可證明。摩根公司失去摩根中心開發權。
2006年3月,摩根公司向朝陽區法院起訴市國土資源局,并向國家發改委等部委申請行政復議。
2006年5月22日,摩根中心再次進行公開招標。首創集團和廣西陽光股份組成的投標聯合體以17.61億元中標。作者:柯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