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年來,清水縣在各條工作戰線上,涌現出了一批苦干實干、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十佳”先進集體和個人。他們攻堅克難謀發展,自強不息求跨越,在各自的崗位上頑強拼搏、真抓實干,為推進經濟社會發展譜寫了一個又一個輝煌壯麗的精彩篇章,他們的奮發有為、創新超越信念,他們的兢兢業業、積極進取精神,他們的淳樸誠信、尚德務實品質,贏得了干部群眾的好評,得到了各級組織的肯定。
為進一步總結經驗、挖掘典型,在全縣大力弘揚以“淳樸誠信,尚德務實,創新超越”為內涵的清水新精神,展示“十佳”先進集體和個人的精神風貌和奮發有為的創業豪情,清水縣新聞媒體將刊發【學先比優創佳績】系列稿件,鼓舞全縣各級組織和廣大干部群眾不斷掀起宣傳先進、學習先進、崇尚先進、趕超先進、爭當先進的熱潮,進一步形成“你追我趕爭一流、爭先恐后創大業”的生動發展局面,為清水縣奮力奪取建設西部科學發展特色縣和如期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績營造良好的氛圍。
【學先比優創佳績】
"十佳平安衛士"維護穩定促和諧

“十佳平安衛士”羅振乾,清水縣交警大隊民警,他牢記為民宗旨,忠實踐行人民警察“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核心價值觀,工作扎實認真,作風嚴謹,能夠依法依規辦事,長期堅守在疏堵保暢一線。2004年調入交警大隊至今,連續八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2012年又被評為天水市交警支隊評為先進工作者。他工作加班加點,夜以繼日,吃飯、休息沒有準點是再平常不過的事,轄區的每條道路哪條路上有多少彎道,有多少個險點,什么路段是什么路況他都了如指掌。他謙虛謹慎,嚴于律己,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在平凡的崗位上,敢于堅守,勇于奉獻,堅持從現在做起,從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他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和執法為民的公仆情懷,心系百姓,把人民群眾的平安出行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他始終懷著一顆真摯熾熱的心,對來辦事的群眾總是親切的問一聲好,給倒一杯水,讓一個座位,耐心的給予解釋。在“深入扎實開展涉牌涉證集中整治”和“嚴厲整治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 等專項行動中,他加大了“糾違量化”的力度,依法從嚴懲處各類嚴重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全力保障道路安全暢通。在處理交通違章中,他常面帶微笑,幾句關切的話,就拉近了與被處罰著之間的距離;不能讓處罰對象有絲毫的不滿和抵觸情緒,是他一貫的工作作風。他總是說“交通違法行為處罰不是目的,只是一種手段,更重要的是讓違法者自己認識到違法的危害性,從而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搞好交通秩序!

“十佳平安衛士”鄭鶴,武警天水支隊清水縣中隊隊長,他團結和帶領全體官兵,扎扎實實打基礎、開拓創新求發展,開辟了武警清水縣中隊全面建設的新局面。他先后榮立三等功4次,在他的帶領下,中隊于2011年跨入先進中隊的行列,擺脫了中隊7年未進先進的落后面貌。知兵愛兵,時刻關心戰士冷暖疾苦。他常說:“要帶好兵,就要端正對士兵的態度,就要以自己的真情換得士兵的信任,就要想方設法為戰士排憂解難,想戰士所想,急戰士所急,用慈母般的心腸關心愛護他們,用兄長般的情誼去體貼幫助他們。”狠抓執勤戰備工作,中心任務完成圓滿。他始終把執勤工作放在中心位置來抓,加大處突訓練的力度,提高了中隊處突維穩的能力,三年來中隊累計出動200多人次擔負縣城的武裝巡邏、設卡,為維護駐地社會穩定,為確保中心任務圓滿完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十佳平安衛士”蘇濱,清水縣交警大隊民警,他時刻牢記人民警察身份,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努力提高自身素質。作為工作在一線的平凡一警,他立志獻身交通管理事業,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用實際行動捍衛頭頂莊嚴的警徽。他先后多次榮獲先進個人,2010年被甘肅省交警總隊授予“全省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進個人”,天水市交警支隊授予“中國天水伏羲文化旅游節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先進個人”、“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進個人”;2011年,被評為“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進個人”。做為一名交通民警,在公安交管工作中他總是以身作則,率先垂范,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立足于實際,著眼于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色的完成了黨和人民賦予的任務,是一位群眾可以信賴的民警,具有創新意識,銳意進取、精明能干的交通衛士。

“十佳平安衛士”魏子剛,曾榮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多次被市、縣表彰和獎勵。一直戰斗在反腐倡廉第一線的他,無論是擔任書記員、助檢員,還是檢察員,副局長職務,他都能夠一如既往,兢兢業業,一絲不茍的扎實苦干,二十多年來,他主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30余件,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300余萬元。堅持原則,秉公執法,文明辦案,廉潔奉公。多年來,他一直能夠團結同志,服從領導,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在困難和危險面前總是沖在前頭,忍勞忍怨,表現出了一個檢察官崇高的職業操守,用他自己的一言一行詮釋著當代檢察官應體現的生命意義和法律的公正威嚴,彰顯了一名反貪斗士與時俱進,頑強拼搏的精神風貌和時代風采,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譜寫了一曲法治凱歌。
“十佳平安衛士”雒育偉,一直默默的在公訴部門工作20年以來,多年來,在辦案中嚴格遵守高檢院“九條”禁令和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組織原則,所辦理的各類瀆職侵權案件沒有違法違紀,他所辦案件的審查起訴率、定性準確率均達到100%。

十佳平安衛士”董魁忠,清水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19年來,始終奮戰在刑偵工作一線,從一名普通的偵查員做起,在學中干,在干中學,逐步成為清水縣公安局刑偵工作的骨干力量,肩負起我縣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保護一方人民的神圣職責。在他擔任刑警大隊長的五年當中,他既是指揮員,又是戰斗員,嚴于律己,無私奉獻,帶領全隊,啃下了一塊又一塊硬骨頭,破獲了一系列在我縣影響大,性質惡劣的重大案件,有力地遏制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為維護我縣的社會穩定、平安清水的創建,作出了應有的貢獻。近年來,在他不怕犧牲,迎難而上,勇于奉獻這種精神的帶動下,縣局刑警大隊真正成為一支作風過硬,能打硬仗的隊伍,成為一支黨和人民值得信賴的隊伍。他自己也因為工作實績突出,先后兩次被市公安局授予三等功、多次被評為全縣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十佳平安衛士”董學斌,清水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教導員。他始終保持著一名共產黨員的優秀本色,忠于職守,勤奮敬業,十幾年如一日,默默地奮戰在公安基層的第一線,與戰友一起汗灑軒轅故里,情系人民群眾,無怨無悔,從一名普通民警到中層領導,他歷經艱辛,譜寫了一曲曲無私奉獻的頌歌。2007年2月他被天水市公安局授予個人三等功,同年被天水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文明市民標兵,被縣局評為優秀公務員; 2010年被甘肅省委評為全省黨委系統信息直報先進個人;2011年被清水縣委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被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公安機關基礎信息系統推廣應用攻堅行動先進個人;2012年被天水市公安局授予全市公安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被省委政法委評為全省流動暫住人口管理工作先進個人,多次被縣局評為先進工作者,嘉獎一次。為警清廉,堅持原則。他用極樸素的言行闡明了一個最根本的道理:為警之本在于為民,為人民說話,為人民辦事。為警不是炫耀和享受,更不是索;為警是一種責任和使命,是一種全身心的投入和無私無畏的奉獻。他共參與破獲刑事案件150余起,查處治安案件600多起,親手抓獲犯罪嫌疑人50多名。他以扎實服務人民的高尚行為、兢兢業業獻身公安工作的感人精神書寫著新時期一名人民警察的嶄新篇章。

“十佳平安衛士”王小明,清水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大隊長、指揮中心副主任。他努力踐行“立黨為公、執法為民”思想,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在本職崗位上踐行了一名共產黨人的錚錚誓言,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詮釋了一名共產黨員的人生價值。2007年被評為清水縣“十大杰出青年”、2009年獲天水市公安局嘉獎、先后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巡警大隊于2010年先后被評為全市、全省公安執法示范基層單位!叭罕娭聼o小事”--王小明同志經常這樣提醒自己,也是這樣做的,無論是在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上,他嚴于律己,率先垂范。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他首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他堅決不做。將民警的安危冷暖掛在嘴上,想在心里,抓在手上,落到實處是王小明同志任大隊長期間一貫的工作作風,他自己也常常通過為民警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讓廣大民警職工切實感受到了組織上的關懷與溫暖。

“十佳平安衛士”陳剛,清水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一級法官,法院第五黨支部書記。他始終堅持“便民、利民、愛民”原則,忠實踐行“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方針,牢固樹立以“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為內容的政法核心價值觀,不斷追求和諧司法的審判理念,力求辦案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實現案結事了,定紛止爭。他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2009年他本人被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調解能手”、2011年被省高院評為全省法院先進個人、被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調解能手”、并被授予個人三等功、所在的民一庭2010年2月被評為全市法院先進集體。近三年來,他共審結各類民事案件600多件,調撤率達87.5%,且所審結的案件無一超審限,無當事人反悔、上訪、申訴等情況,當事人自動履行率為100%。他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民事審判原則,對于調解不成的案件,能夠精心撰寫邏輯嚴密、說理充分的裁判文書,讓當事人贏的堂堂正正,輸的明明白白。十六年如一日,身為法官,甘于寂寞;面對榮華,樂于清貧。他用自己司法為民的實際行動詮釋了新時期人民法官的精神,維護了法律的公平正義。

“十佳平安衛士”高峰,清水縣人民法院紅堡法庭庭長。他愛崗敬業,心系百姓,秉公辦案,在民事調解工作上傾注了滿腔熱忱。他始終默默無聞,以自己對黨的忠誠,對人民的熱愛,對事業的執著追求,對工作的無私奉獻,演繹著為民、務實、清廉的法官的光輝人生。十多年來,他忠于職守、兢兢業業、默默奉獻。他任庭長期間,全縣每一個鄉鎮、村組、每一條胡同、每一條田間小道都留下了他的足跡。并完成了從收案、送達訴狀、開庭審理、撰寫法律文書、宣判、整理卷宗等一系列繁雜的辦案流程,辦案質量和效率得到領導和同事的一致認可。2011年2月被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全市法院先進個人”;2011年12月被清水縣委、縣政府評為“優秀法律服務工作者”榮譽稱號。調解規勸,文明辦案,注重辦案的社會效果。多年來,他所審結的各類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結案的占95%,一方面減輕了人民群眾的“訴累”,另一方面有利于家庭和睦與社會安定。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淡薄名利、甘于清貧的他用自己的方式展現出新一代青年法官蓬勃的朝氣、昂揚的銳氣和浩然的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