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區融媒體中心4月21日訊 近日,秦州區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從兼顧原、被告雙方利益,推動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健康平穩發展出發,成功調解一起涉企業買賣合同糾紛。
2020年以來,原告某商貿公司向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供應水泥,截至原告起訴時被告尚欠原告25余萬元貨款未支付,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貨款及違約金。通過庭審,被告對欠款事實和數額無異議,但是因為受疫情影響,企業資金周轉困難,工人工資也受到影響,一時無力全額支付原告款項,希望法院能夠主持雙方進行調解,使原告能夠給被告一定的復工復產時間,并承諾企業在穩定職工就業、正常經營后盡快支付原告的款項。
承辦法官及時將被告的困難告知了原告,同時聽取了原告的意見,但因為被告未付款,給原告的經營也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綜合考慮案件情況,承辦法官引導雙方當事人互相體諒、換位思考,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原告主動放棄了違約金訴求,被告自2022年3月起逐月支付原告貨款。案件的順利調解,不僅幫助企業緩解了生產困難,也推動了企業的復工復產,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點贊好評。
近年來,秦州區人民法院強化使命擔當,著力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積極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不斷提升訴訟服務水平,推動法院工作創新發展,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司法獲得感。
(來源:秦州區融媒體中心 轉載: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