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市為什么要建設污水處理工程?
答:我市地處內陸山區,干旱少雨,水資源十分貧乏,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只有全國平均水平的1/7。城市沿河谷帶狀分布,未經處理的污水注入河流從城市中間穿過,稀釋自凈能力差,水質污染程度為重度Ⅱ級,嚴重污染了下游自來水水源,既破壞了城市整體面貌,也影響了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與我市作為國家級文化名城和優秀旅游城市的形象極不協調。因此,治理污水,改善水環境已經成為事關我市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針對我市嚴峻的缺水和水污染形勢,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視,投資1.7億元建設了秦州區污水處理廠,每日可處理污水6萬噸。目前全部設備已經安裝到位。按照工程進度和市政府要求,計劃今年10月份投入運行。屆時,我市河流污染狀況將得到徹底改善,城市品位將得到進一步提升,隴上最佳人居環境更加名副其實。
問:為什么要征收污水處理費?
答: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十五”期間城市環保衛生要求,城市污水處理率須達到70%以上,并實行產業化管理。污水處理工程耗資巨大,工程資金除申請國家建設債券補助外,還需地方配套資金支持。現在我市秦州污水處理廠已經建成,還需大量資金才能保障正常運轉,所以,在城區內征收污水處理費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須的。
問:征收污水處理費有么政策依據?
答:征收污水處理費完全符合國家政策要求,這方面的政策很多,最明確約有兩條:一是甘肅省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甘政發 [2001]89號)要求:“所有城市都要按照有關規定盡快開征污水處理費。各地在調整城市供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時,要根據當地情況分步盡快將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標準調整到保本微利水平,以滿足污水處理設施和運營的需要”。二是省建設廳《關于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城市污水處理項目順利實施和建成后正常運行的通知》(甘建城[2004]273號)要求:“對于2005年前污水設施投入運營的城市從2004年到2007年,污水處理費可逐年增長0.1——0.2元,到2007年可達到0.7元/噸水”。
問: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會不會對城市居民生活和各企事業單位生產造成影響?
答:污水處理費標準提高后附加在自來水價格上居民生活和工業用水每噸0.4元,其它行業用水每噸0.5元。對每個城市家庭來說增加的支出每月不到兩元,完全可以承受,所以不會對城市居民生活造成實質影響。用水量相對較大的企業還可以通過使用處理后的中水節約開支,所以對企業生產也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問:污水處理費標準是如何出臺的?
答:征收污水處理費政策性強,涉及廣大群眾切身利益,對于污水處理費項目的出臺,從一開始我們就抱著非常審慎的態度,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核算,爭取把標準控制在最低水平。為了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2005年9月23日下午,市物價局在天水迎賓館召開了調整城區污水處理費價格聽證會,結合聽證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市物價局又對收費方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和完善,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批準于11月1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