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漆艷 實習生辛磊)6月28日至29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貫徹《文物保護法》等工作情況的報告。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任伯年、馬銳分別主持第一、二次全體會議。
會議首先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章節(jié)。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情況的報告、關于2006年市級財政決算(草案)及2007年元至五月全市及市級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關于2006年度市級財政預算執(zhí)行及其它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wèi)工委關于全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情況的執(zhí)法檢查報告;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審議意見和關于批準2006年市級財政決算的決定;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名單。
會議結束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銳就市政府2006年市級財政決算(草案)及2007年元至五月全市及市級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關于2006年度市級財政預算執(zhí)行及其它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講了具體意見。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韓一兵、劉超、黃郁、朱政英,秘書長宋博華及委員共29人出席會議,副市長郭奇若,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部門負責人、市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各縣區(qū)人大常委會負責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