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水市委、市政府制定出臺了《天水市環境保護責任清單》。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要求,對照新的《環境保護法》和相關法律法規。通過梳理大氣、水、土壤三個方面的責任清單和環保相關問題,對市直28個部門和單位、各縣區政府及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責任權利進行劃分、集中交辦,并實行“任務清單制、工作責任制、掛牌督辦制、預警約談制和責任追究制”五項制度,全力推動清單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促進全市環保工作各項任務得到有效落實,改善環境質量,給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