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壯大農村級集體經濟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審計委員會部署要求,2022年市審計局全面系統地開展了全市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政策落實和資金專項審計工作。為進一步做好全市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提出如下審計建議:
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相關制度機制。針對政策執行不到位、體制機制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結合實際,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相關制度、規劃、方案,為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提供制度保障。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定期分析研究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進一步健全機制,完善流程,細化措施,壓實責任,強化執行,確保農村集體經濟相關政策落實落地、見行見效。
二是持續做好清產核資后續工作。針對村集體資產底數不清情況不明、成員身份不合規等問題,各縣區政府應對清產核資情況進行“回頭看”,做好集體資產年度清查,摸清集體資產存量,確定資產權屬,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等制度,及時將清查結果納入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管理平臺,實現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民主化,保障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利。
三是加強專項資金監管及項目建設運營。針對專項資金存在損失風險、挪用集體征地款等問題,各縣區相關職能部門應切實履行項目主體管理責任,進一步規范項目運作,加強項目管理,嚴格管控建設規模、標準,按照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法律法規要求,規范項目程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資金使用安全和效益發揮。
四是因村施策拓展村級集體經濟增收渠道。針對投資模式單一、虛增收益等問題,各縣區應組織各鄉鎮、各村用足用活政策,積極爭取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發展優勢突出和特色鮮明的主導產業。充分利用獨特的區位優勢,盤活資產,通過出租、流轉等多種方式發展村集體經濟。鼓勵無資源、缺資金、區位優勢不明顯的村“走出去”,在集鎮或城區繁華地段購置商鋪等,通過租賃、入股、經營獲取穩定收入,以項目建設代替傳統的資金扶持,集中力量促使村級集體經濟健康持續發展。
五是切實加強集體資產運營管理。針對專項資金管理不到位、資產管理使用不規范等問題,各縣區應充分發揮黨組織示范引領作用,進一步規范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工作機制,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盤活資產資源,因地制宜,探索具有示范性村集體經濟發展模式,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拓寬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新路徑。
六是著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管理隊伍。針對村及財務管理不規范、資產收益率低等問題,各縣區政府應高度重視農村經管人員、鄉村財務人員和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理事長三支隊伍建設,采取各種方式,強化業務培訓和能力提升,建設一支愛農村、會管理、懂市場的專業人才隊伍,加大對財務預決算、收入、債權債務等管理工作的規范和監管力度,嚴格履行財經紀律,確保資產保值增值。
(新聞來源:天水市審計局 轉載:李俊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