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以來,天水市審計局主動扛牢主體責任,堅持以“強學習、強組織、強制度、強管控、強協同、強運用、強整改”為抓手,不斷推促天水市經濟責任審計提質增效。
一是強化學習宣傳,準確掌握《規定》要義。市審計局通過局黨組、黨組理論中心組、經濟責任審計進點會等會議及時傳達學習《規定》精神,通過審計業務培訓會、審計大講堂、審計微課堂和審計實務導師傳幫帶等方式對《規定》重點內容進行專題輔導,通過“天水審計”微信公眾號、天水在線等媒體發布學習貫徹落實《規定》工作動態及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實施情況等信息,多層次、多形式、全方位加強《規定》的學習宣傳,營造貫徹落實《規定》的良好工作氛圍。
二是強化組織領導,科學統籌謀劃推進。市審計局充分發揮審計管理體制改革成果和優勢,堅持系統思考、科學謀劃和整體推進,通過定期不定期向市委審計委員會領導匯報和反映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開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堅持和強化市委審計委員會的全面領導;通過完善聯席會議運轉機制和議事規則,保障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順利開展;通過創新審計管理模式、強化審計項目統籌、優化審計資源配置,有重點、高質量提升經濟責任審計覆蓋率;通過不斷加大任中審計比重,科學謀劃審計項目;通過深化“經濟責任+”組織方式,將經濟責任審計和預算執行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審計相結合,統籌推進審計項目實施,推進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
三是強化制度建設,不斷提升審計質效。市審計局針對我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環節,在學習借鑒、深入調研的基礎上,不斷加強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制度建設,制定了《天水市市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劃(2023—2027年)》,明確了今后五年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主要任務;先后制定了“一書兩清單”(即《天水市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任前告知書》《天水市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重點事項和重點風險提示清單》《天水市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為領導干部行使經濟權力、履行經濟責任劃出“底線”“紅線”;修訂印發了《通知》《報告》《結果報告》等5個經濟責任審計文書范式,做到了經濟責任審計文書標準化和規范化;通過建立健全三本臺賬(即經濟責任審計發現問題臺賬、審計問題整改臺賬、問題線索移送臺賬),進一步夯實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基礎,提升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水平。
四是強化過程管理,嚴把審計質量管控。市審計局堅持依法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通過靠前指揮,做到“四個直接”(即直接帶隊進點審計、直接帶隊反饋意見、直接督促審計整改、直接審核把關質量);通過細化措施,做到“五個結合”(即《規定》宣傳與執行相結合,查會計資料與查會議記錄、合同及內部制度相結合,查賬務資料與走訪座談調查相結合,審本級與延伸審計所屬單位相結合,注重將揭露、查處、規范和促進整改相結合);通過嚴格審核,規范審計文書;通過科技強審,提升審計質效,自覺做到審計程序合法、審計方式遵法、審計標準依法、審計保障用法,嚴守審計質量“生命線”。
五是強化貫通協同,不斷增強監督合力。市審計局聯合市紀委監委機關印發《天水市紀檢監察機關與審計機關協作配合實施辦法(試行)》,制定《天水市審計發現問題與相關單位(部門)協作整改工作流程圖》和《天水市審計機關與紀檢監察組織部門協作流程圖》,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建立健全共商共謀、整體聯動、互通共享合作機制;通過召開紀檢監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調聯席會議,實現了“1+1>2”的聯合監督效應;先后選派20多名審計業務骨干參與省市巡視巡察、紀檢監察和專項督查工作,不斷推進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巡察監督有效貫通,在問題發現、移送辦理、整改落實、結果反饋、成果應用等方面加強協作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監督合力。
六是強化成果運用,促進權力規范運行。市審計局認真落實向市委審計委員會報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大事項和綜合情況制度,主動融入干部大監督機制,加強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巡察監督、機構編制等成員單位的貫通協同,對違紀違法問題移送市紀委監委機關和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對管理不規范問題較多的單位移送市委組織部進行約談、通報批評,對審計發現問題較多或審計整改落實不到位、不徹底的單位,不納入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評先選優的范圍,有力地促進了權力規范運行。
七是強化審計整改,做好“下半篇”文章。市審計局堅持揭示問題與推動問題整改相結合,提請市委、政府會議研究并以市委辦、政府辦文件印發《天水市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建立了黨委領導、政府主導、被審計單位主責、主管部門監管、審計部門督辦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完善了整改責任鏈條;通過建立整改臺賬,形成 “三表一單”,持續跟蹤督查,定期通報和限期反饋,強力推進審計整改見底見效;通過督促被審計單位針對審計問題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糾,完善各項機制制度,從源頭上堵塞漏洞,做實做好審計“下半篇文章”。
(新聞來源:天水市審計局 轉載:李俊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