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工作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石,應更好服務于鄉村振興戰略,保證鄉村振興戰略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資金使用安全高效,振興鄉村建設的目標任務得以實現。
一是以涉農資金為“切入點”,發揮資金“守護員”的職責。長期以來,國家在“三農”方面投入的資金量占比很大,近年來,國家在“確保財政投入持續增長,建立健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財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確保財政投入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上下功夫,這對應著持續增加的涉農資金投入,全市審計機關將加強對各項農業基礎設施工程資金、農業補貼資金、農村社會保障資金和扶貧開發資金等涉農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嚴厲查處涉農資金撥付過程中截留挪用及使用過程中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各項資金合規使用。
二是以鄉村振興戰略各項措施落地為“聚焦點”,充分發揮“督查員”作用。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進一步細化、實化了鄉村振興的工作重點和政策舉措。強化對國家重大政策落實情況審計是新時代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在對鄉村振興戰略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方面進行審計時,全市審計機關將重點聚焦“農村人居環境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改善、鄉村產業發展、現代鄉村文明建設、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農村改革進程情況、糧食生產能力建設、脫貧攻堅”八個方面的內容進行審計,重點對項目進行跟蹤審計,保障重大涉農項目建設順利推進。
三是以政策目標實現為“著眼點”,充分發揮“建設性”作用。各項政策措施實施所達到的效果是評價政策目標的最終落腳點,提出建議促進各項政策制度不斷得到完善和發展是審計工作的重要職能。在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審計過程中,全市審計機關將重點把各項政策目標實現程度作為落腳點,關注目標績效的實現情況。從鄉村振興的大局出發,從審計工作專業性角度出發,在揭示和查處問題的同時,強化綜合分析和總結,揭示問題產生的根源和深層次原因,關注問題背后所反映的制度缺陷、體制漏洞等,提出合理化的意見建議,為政策和措施的修改制定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新聞來源:天水市審計局 轉載:馬文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