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下旬,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劉先生在代理律師的陪同下,來到蘭州市東方紅廣場附近的一家司法醫學鑒定所作傷殘程度評定。見多識廣的劉先生心里有點犯嘀咕:傷殘鑒定一直由公檢法機關受理,而這家由社會力量承辦的鑒定所,作出的結論法院能認可嗎?
多了個“心眼”的劉先生向省司法廳咨詢后,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代理律師的選擇也是正確的。
司法鑒定業務受理方面發生的變化,緣于今年10月1日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的正式實施。該決定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鑒定機構,而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也不接受司法鑒定的社會委托業務。也就是說,老百姓在民事訴訟活動中所需的司法鑒定,全部由社會專業鑒定機構來承擔。
省司法廳法規處處長賀峰說,我省目前已審核登記了9家司法鑒定機構和103名司法鑒定人,并作了相關公告。由于司法鑒定管理改革剛進入實施階段,部分鑒定申請人對于社會力量承辦鑒定所等問題還不太清楚。
據了解,司法部今年9月底頒布的《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和《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為確保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貫徹實施提供了依據和操作規范。根據這兩部規章,省司法廳是全省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的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市場準入、執業活動的監督和行政違規處罰管理等。
能否維護良好的司法鑒定秩序,直接關系到訴訟的順利進行和司法公正的實現程度。目前,我省司法鑒定機構的布局、層級和專業結構不盡合理,市場調節手段尚不成熟,如果不采取必要的宏觀調控措施,極易出現因過度競爭或者不合理、不正當競爭造成的混亂。賀峰說,司法鑒定不是市場化、中介性的競爭性行業,不能完全采用市場化的管理手段,而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優化結構、有序發展。
司法鑒定走向社會化,是管理體制上的統一。如何完善管理制度,不斷提升司法鑒定工作質量和水平?健全完善行政管理和行業協會自律管理相結合的管理制度,應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省司法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引導司法鑒定人組建協會是轉變政府職能的需要,也是創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機制的需要。而且,協會可以在指導司法鑒定工作,維護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甘肅天平司法醫學鑒定所,是省司法廳新審核登記的9家鑒定所之一。該所開業一個多月,共受理鑒定40多件,內容涉及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法醫病理等15個方面;申請人除了蘭州市區的,還有武都、白銀、定西等地的;前不久,所里與省婦聯、省消協聯系,在消費者及婦女維權方面有了拓展。
記者翻閱了該所鑒定的部分案例。
榆中縣甘草店鄉農民王某因瑣事與同村村民發生爭執被致傷,施暴者對當地公安部門的鑒定結論不服,引發賠償爭議。
派出所征得當事雙方的同意后,委托重新鑒定,以期通過雙方無爭議的鑒定結論劃分責任。武都區一當事人的傷害賠償案件進入審判程序,他作為原告對此前公安機關法醫作出的司法鑒定不服,于是請求法院委托該所重新鑒定。
目前,我省按新規定核準登記的9家鑒定機構僅覆蓋蘭州、武威和張掖3市,給部分當事人帶來諸多不便。省司法廳法規處處長賀峰說,眼下已接到多家登記成立司法鑒定機構的申請,他們正在審核,爭取在明年上半年讓14個市(州)都有鑒定機構掛牌服務,以更大地方便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