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巡視工作是加強黨內監督的一項重大舉措,是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客觀要求。省委設立長期的巡視機構,有利于深入掌握領導干部的執政和用權情況,把監督的關口前移,可以把一些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減少腐敗現象的滋生。全省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一定要站在黨的事業全局的高度,正確認識巡視工作,積極支持巡視工作,增強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養成自覺接受監督的習慣,形成時時、處處、事事、人人接受監督的良好氛圍。
當前,黨內監督特別是對“一把手”的監督是一個薄弱環節,有權監督的不了解情況,了解情況的又監督不了,致使監督不到位甚至缺位。開展巡視工作無疑使黨內監督出現一片廣闊的天地。省委巡視機構自兩年前成立以來,以其卓有成效的工作,逐漸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讓巡視組成員感覺底氣足、腰桿硬、心勁強,有力地保證和推動了巡視工作的順利進行。
省委對巡視工作寄予了很大期望。2004年1月,中共中央關于在省(區、市)黨委設立巡視機構的通知下發后,省委多次召開常委會議,對成立巡視機構、組建巡視隊伍、開展巡視工作等事宜專門進行研究部署。省委書記蘇榮對巡視工作十分重視,從巡視機構成立到現在的兩年時間里,對巡視工作的專門批示近20次,還多次到巡視一線看望慰問巡視組的同志。去年9月,巡視組巡視武威、隴南、嘉峪關和白銀4市后,蘇榮在每個巡視組的巡視報告上都作了重要批示,對反映的一些重要問題明確提出了解決辦法。如此高密度的批示,如此關注這支只有幾十人的隊伍,足以表明他對巡視工作的重視程度。
省長陸浩也十分關心巡視工作,多次接見看望巡視組的同志。勉勵他們恪盡職守,多出有價值的巡視成果。
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韓忠信對巡視工作抓得非常具體。經常協調解決巡視機構遇到的困難,甚至連為巡視機構安排辦公室這樣的小事都記在心里,親自出面關照。
去年3月,省委副書記王憲魁專門主持省委巡視干部培訓班開班式,對搞好巡視工作做了專門動員。
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侯長安等省上領導,也都很重視巡視工作,經常研究解決巡視中發現的問題。
為了讓領導對巡視工作的重視成為一種“習慣”,形成重視巡視工作制度化、長效化的格局,省委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每隔一段,省委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巡視工作;每批巡視開始前,省委都要向巡視地方和單位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專門發出電報通知,對配合搞好巡視工作提出要求;巡視結束后,省委專門召開匯報會,詳細聽取巡視情況匯報;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分解給省委常委和副省長督促落實;省委研究干部,凡涉及被巡視地方和單位的,都要征求巡視組的意見;被巡視的地方和單位當年班子和干部的年度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結合巡視工作進行;省紀委、省委組織部都加強了對巡視工作的具體領導。
所有這些,都為巡視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聽到真話,發現問題,是巡視組的主要任務之一。而要做到這一點,就絕不能只是“走走看看,坐車轉轉”。
按照省委對巡視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巡視組的職責和任務主要是對地廳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視。
巡視的內容包括: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遵守政治紀律的情況;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的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政勤政的情況;選拔任用干部的情況;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情況等。
通俗一點說,就是看這些領導干部政治是不是堅定,作風是不是民主,思路是不是清晰,精神是不是飽滿,威信是不是較高。概括為一句話,就是“看他們如何用權”。
巡視組的主要巡視對象是地廳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重點是黨委、政府兩個班子成員,重中之重是兩個“一把手”。去年年初,巡視的對象又延伸到了縣市區。任務的繁重和巡視的難度可想而知。
巡視組下去之后,一定要能夠發現問題。能不能發現問題,是檢驗一個巡視組工作能力的最主要標準。
為使巡視工作能夠真正掌握實情,省委賦予了他們八個方面的權力:既可召集座談會,也可以調閱有關資料;既可以明察聽官聲,也可以暗訪察民意;既可以“微服私訪”,也可以“短兵相接”,等等。
每到被巡視地方或單位后,巡視組首先要召開干部群眾大會,通過媒體公布巡視組的駐地、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并在駐地附近顯眼處掛出舉報信箱,以便掌握更多線索。
但僅僅掌握線索還不夠,巡視組的主要任務,是要了解巡視對象的真實情況,摸清真情、摸到實情、摸出隱情。
為了很好地完成這些任務,巡視組要通過聽取匯報、列席會議、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民主測評、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查閱相關會議記錄和資料、明察暗訪、實地考察等方式,做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廣泛收集和聽取各方面意見。
在去年進行的兩批巡視中,巡視組共個別談話3317人次,召開座談會55次,接待來訪4638人次,受理來信來電1025件。共發現領導干部違法違紀案件線索15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議39條,向被巡視對象提出建議130條。
通過巡視,被巡視地區和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黨政“一把手”的情況清楚地呈現在省委面前。
隨著工作的不斷深入,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為了取得高質量的巡視成果,巡視組除了使用經常用的方法外,還創造了一些獨特的辦法。比如:請巡視對象當面“說清楚”,核實問題;通過“一對一”個別談話,發現線索;注重借助外力,搞清問題;適時適當地運用暗訪手段,獲取證據,等等。在省某廳巡視時,巡視組就是借助了省審計廳的力量,搞清了該廳某下屬單位的重大經濟問題。在巡視某市時,在當地不法勢力圍追堵截,跟蹤干擾的不利形勢下,巡視組采用暗訪手段,掌握了當地非法開礦的大量證據。
這些方法,在實踐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使被巡視地方和單位的領導干部受到教育和震動,受到了省委領導的肯定。根據省委的指示,這些做法已在巡視工作中得到推廣。
巡視成果的運用,是巡視工作的生命力所在,也是樹立巡視工作威信,確保巡視工作效果的重要保證。
事實上,巡視組的任務不僅僅是發現問題。如何公正評價巡視對象的政績?如何促進被巡視地區或單位的工作?如何幫助地方更好地解決熱點難點問題?也就是說,如何很好地運用巡視成果,也是巡視組必須要考慮的問題。
2004年11月19日,省委書記蘇榮在省委巡視辦送呈的報告上批示:“看來,省委決定任用干部之前,征求省委巡視組的意見,是一種可行的辦法,也可以作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制度建設的一部分。”
據此,省委組織部和省委巡視辦制定了對擬提拔任用干部征求省委巡視組意見的制度,明確了征求意見的對象、征求意見的內容和征求意見的要求。這個制度已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