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系列文件出臺
社區醫生將上門服務
蘭州晨報訊(記者趙匯)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在我省城市衛生工作中逐漸明朗起來,今后,“小病在社區、大病到醫院、康復回社區”將成為居民就診看病的主要模式。記者12月15日從省衛生廳獲悉,今年10月省政府成立了由李膺副省長任組長的“甘肅省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了《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意見》,提出了完善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政策措施。衛生、財政、發改、勞動保障、人事等部門制定的9個配套文件已于日前出臺。
這些具體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完善社區衛生服務財政補助政策;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措施;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人才隊伍建設;促進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加強社區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管理等。
社區醫療:醫生上門為病人服務
在社區醫療衛生機構中,傳統的“坐堂行醫”工作方式將被打破。社區醫生將走入家庭,上門服務。在收費方式上,社區衛生服務也將積極探索醫療付費方式改革,實行多種付費方式,如按項目收費、按病種收費等。
據省衛生廳婦社處處長陳國英介紹,今后的社區衛生服務將擴大服務項目,進入介乎家庭服務與醫療服務之間的“真空”地帶,進行諸多延展性服務。如給居民提供修指甲、中醫藥按摩保健、提供營養指導、量身制訂鍛煉計劃等服務。這些個性化服務也可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簽訂合同,按照服務時間、服務次數或服務人數等收取費用。
2007年:政府埋單公共衛生服務
為徹底改變衛生機構“自己掙錢養活自己”的現狀,文件提出改革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收入分配制度。政府采取購買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的方式,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的次數和服務的效果支付有關費用。具體從2007年起,社區衛生服務補助費按轄區常住居民每人每年8元的標準下發。其中中央、省財政補助標準分別為4元、2元,市、區級財政補助標準分別不低于1元,并統籌考慮各地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績效考核情況給予補助。
2008年:六成社區機構納入醫保
“沒有制度約束‘雙向轉診’就不可能實現。”陳國英處長說,目前全省僅有30%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被納入定點醫保,這直接影響著社區居民的就診選擇,進而使“社區首診制”的推行只能停留在口頭。隨著配套政策的實施,到2008年底,我省社區機構納入醫保的比例將達到60%,2010年達到80%。與此同時,文件規定適當提高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費用的報銷比例。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的,起付標準和個人負擔的比例要低于大中型醫院。
此外,為使百姓吃上放心藥、便宜藥,政策鼓勵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在保證藥品質量的前提下,通過簡化包裝、定點生產、統一配送等方式降低成本。對定點生產的廉價藥品制定價格時可適當考慮生產企業銷售利潤率。
2010年:八成城區居民享受社區服務
今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負責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檔案;實施重點人群及重點場所健康教育;負責疫情報告和監測,實施預防接種;開展高危人群和重點慢性病篩查,實施高危人群和重點慢性病病例管理;實施精神病社區管理;提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更年期保健;開展新生兒保健、嬰幼兒及學齡前兒童保健;協助處置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
據了解,目前全省已建成社區衛生服務機構300個,覆蓋城市社區人口289萬,占全省城鎮非農業人口的37.1%。隨著配套措施的出臺,到2010年,全省市、州及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將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居民步行10—15分鐘可以到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城區居民人口服務覆蓋率平均達到80%。屆時,全省將建立180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720所社區衛生服務站。其中新建100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12所社區衛生服務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