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0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6 ]49號),現將2007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放假調休日期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 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為法定假日,將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分別調至2007年1月2日(星期二)、3日(星期三),2006年12月30日、31日上班。
二、春 節:2月18日—24日(即農歷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8日、19日、20日為法定假日,將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個公休日分別調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將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將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和假期;要嚴格執行廉政紀律,不得鋪張浪費,不得借機組織公款旅游活動。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