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肅省委關于
中央第一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3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一巡視組對甘肅省進行了巡視。7月6日,中央巡視組向甘肅省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省委高度重視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思想上高度重視,組織上切實加強,明確責任分工,按照分類推進、標本兼治、舉一反三、務求實效的原則,嚴肅認真地進行了集中整改。王三運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職責,親自組織研究,帶頭謀劃部署,重點抓思想統一、抓責任分解、抓整改調度、抓督促落實,推動整改工作扎實有力開展。目前整改工作健康順利進行,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一)關于主體責任落實方面的問題
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夠的問題,巡視組建議,要健全和完善落實省委主體責任、省紀委監督責任的制度機制,強化督促檢查,加大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整改情況如下:
省委主要負責同志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省委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分管領導責任,通過責任和壓力的傳導,嚴格履行“一崗雙責”,使全省上下落實主體責任的意識明顯增強,責任分解工作逐步落實,工作效果逐步顯現。一是主動約談,傳導責任。省委主要負責同志帶頭直接對14個市州黨政一把手、紀委書記、組織部長逐一面對面交談,傳達中央、中央紀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精神,傳導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壓力,通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結果,并指出了有關領導班子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上存在的突出問題、需要總結的經驗教訓和必須引起重視的問題,提出了明確的整改要求。二是制定措施,規范責任。組織專門力量,深入調查研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中共甘肅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經省委十二屆八次全委會議審議通過,明確了落實主體責任的總體要求、基本職責、重點任務和主要措施,并提出要著力構建“履行三大職責、抓實七大任務、健全八大機制、拓展三大平臺”的“3783”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體系。三是實行“三述”,強化責任。在省委全委會上第一批8名市州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述紀述廉述作風”報告,對第二批“述紀述廉述作風”人員已經作了安排,以此強化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的意識和抓好主體責任落實的責任。四是加強督查,落實責任。省委組成了11個由省委常委牽頭的“兩手抓兩手硬、雙促進雙落實”調研檢查組,從8月下旬開始,對各市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任務等工作進行調研指導和督促檢查,促進省委全委會議關于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在全省的貫徹落實,這項工作已在繼續進行。
(二)關于省屬國有企業、礦產資源腐敗問題反映強烈,一些重大工程項目違規操作損失巨大,存在腐敗隱患,對扶貧資金使用監管不到位,違紀違法問題多發的問題
1.針對國有企業改革滯后,國資監管體制不暢,一把手權力過大,違規決策造成巨額損失的情況時有發生,背后隱藏利益交易風險的問題,整改情況如下:一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省委省政府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促進企業發展的意見》,召開全省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動員視頻會議,對國資國企改革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時,正在研究制定國企改制脫鉤、國資監管、國企領導人員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等方面的一系列相關制度規定,著力從源頭上解決國企改革滯后、國資監管不暢的問題。加快省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去行政化步伐,逐步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提高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人員比例,全面推行企業領導人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加強對“一把手”權力運行的制衡和監督,研究制定《進一步深化省屬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加快建立健全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促使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規范履職;啟動財務總監外派工作,著力強化對企業領導人員特別是“一把手”權力運行的制衡;加強外派監事會工作,全力推進“外派內設”監督全覆蓋,重點加強對企業“一把手”履行職權的監督。二是加強國企黨風廉政建設。研究制定了《關于全面落實“兩個責任”進一步加強省屬監管企業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強化企業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并從重大事項監管、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國企負責人職務消費、薪酬分配和國資損失、國企資金使用管理風險防控責任追究等方面研究制定一系列配套制度體系,加強對國資國企和企業領導人員的有效監管。三是加強審計監督和案件查辦。加強了對省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的監督管理,將省屬國有企業建設項目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統一進行招標。加強對企業重大事項運作情況的審計檢查,開展國有企業資產處置情況專項檢查,規范國有資產處置行為,防止違規操作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由省政府國資委約談了4戶企業的財務總監,對承擔4戶企業財務年度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進行了警示談話。審計發現的38個問題中,有15個已整改到位,17個正在抓緊落實,3個正在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還有3個需要長期抓好整改。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87件信訪線索進行全面梳理,對11件信訪舉報問題和中央巡視組移交的6戶企業7件信訪件進行了全面核查,并對另外8戶企業的11個其他問題線索進行了初核。
2.針對礦產資源領域問題依然嚴重的問題,整改情況如下:一是依法依規加強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監督管理。全面清理了2005年以來省級安排的地質勘查項目,按照資源配置市場化的原則正在研究項目有償處置意見;全面清理了48宗存在以采代探、越界勘查、達不到最低勘查投入等違法違規問題的探礦權,在《甘肅日報》公示后予以注銷并依法進行處置;集中立案查處了22件非法轉讓、破壞性開采、無證或越界勘查開采、圈而不探等案件,已結案16件。二是深化礦產資源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礦產資源審批接辦分離制度,在政務大廳統一受理、統一答復、統一移交,從制度上杜絕行政相對人與管理人員直接接觸;建立項目交易限時辦結、現場監督缺位默認和評標專家庫制度;實行國土資源系統干部輪崗交流,采取重要崗位任期制、干部凡提拔必交流的辦法,落實風險崗位避險措施。三是通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研究制定了礦業權轉讓管理、評估管理和礦產資源監督管理等3個辦法,進一步明確礦業權轉讓范圍、轉讓條件,強化對礦業權二級市場的監管,規范礦業權評估管理,建立健全交叉審核等制度,壓縮自由裁量權,防控廉政風險。
3.針對一些重大工程項目違規操作損失巨大,存在腐敗隱患的問題,整改情況如下:一是制定監管辦法及配套制度。研究制定了《重大建設項目監督管理辦法》和《工業和能源工程建設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投標工作的意見》、《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共享和誠信記錄平臺的實施意見》兩個配套制度。二是加強重大項目前期管理。重大建設項目嚴禁邊設計邊施工,按照批準的可研報告及投資估算控制設計,規范項目審批。三是加強重大項目實施管理。將監督管理貫穿于項目實施的各個環節,規范重大項目建設程序,強化項目投資控制和招投標管理,防止隨意變更設計、嚴控超概算超支出,從制度上堵住管理漏洞。
4.針對扶貧資金使用監管不到位,違紀違法問題多發,扶貧資金申報使用存在監管盲區,縣市區及鄉鎮干部騙取套取、擠占挪用、損失浪費、滯留閑置、私存私放扶貧資金等問題,整改情況如下:一是完善扶貧資金監管體系。建立了省市縣鄉全過程、全方位、公開透明、網格化的扶貧資金監管體系和機制。實行扶貧資金監管分級負責制,進一步靠實和細化了省市縣三級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了完整的扶貧資金公告公示制度。修訂了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縣級報賬制實施細則兩個制度性文件,從政策和制度上解決扶貧資金管理上存在的問題,防止違紀違法問題發生。二是靠實市州扶貧項目管理工作責任。在資金分配、計劃制定時充分征求市州黨委政府和扶貧部門意見,對縣級報備的年度項目計劃由市州按相關要求負責審核,對按規定需要調整的項目由市州負責備案監管。完善了監管制度,明確和強化了市縣黨委政府監管主體責任。三是建立健全了項目篩選審核制度和項目計劃管理程序,落實項目管理法人責任制、工程監理制和招標投標制。規范現金實物發放到戶花名冊,防止通過花名冊造假騙取扶貧資金。建立了報賬憑證審核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資金運轉機制。四是加大扶貧攻堅力度,提高扶貧項目專項資金補助標準,降低市縣自籌配套資金比例。提高了項目啟動資金預付比例,工程類項目由30%提高到50%;種養業項目由50%提高到80%。規范了項目調項條件,明確了調項審批程序。規范了各級整合資金程序,省級統籌項目自下而上確定,并逐步減少省級專項。五是進一步健全完善項目可行性論證、效益評估等前期工作的具體規定,年度項目計劃必須從項目庫中選擇。建立資金競爭性分配機制,在兼顧公平的基礎上,增強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正向激勵作用,強化以結果為導向的資金分配機制,資金分配與扶貧攻堅行動的目標任務掛鉤,與減貧效果掛鉤。積極推行以獎代補、先建后補、民辦公助等辦法,優先支持積極性高、脫貧愿望強、扶貧工作好、資金使用規范的貧困村和減貧效果好的項目。六是對扶貧資金使用期限由原來的一個財政年度調整為兩個財政年度(24個月),明確規定對超過兩個財政年度沒有支付的資金,由省級財政部門負責收回并調整用于新的扶貧項目。明確規定了部門報賬時限,扶貧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報賬資料、財政部門合規性審查及支付都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建立扶貧項目建設進度及資金使用情況季報告制度。七是將原報賬撥款改為國庫集中支付到項目實施單位,減少中間環節,從制度上杜絕私存私放。對資金補助到村到戶的項目,直接匯入貧困戶“一折統”賬戶實施。八是在全省組織開展惠農資金管理使用專項整治活動,集中4個月時間查找和糾正涉農補貼、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扶貧、防災救災、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惠農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虛報冒領、惡意套取、擠占挪用、優親厚友等問題。目前各市州、各部門正在對重點整治問題進行自查自糾。
(三)關于監督責任落實方面的問題
針對省紀委對舉報的省管干部問題線索查核不夠,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對近年發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問責不夠的問題,整改情況如下:一是加強辦案工作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委反腐敗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的作用,整合辦案資源,根據案件需要抽調省市縣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人員力量,形成辦案工作合力。二是健全案件線索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線索移送和協查機制,拓寬案件線索來源渠道,嚴格執行案件線索處置標準,加大案件線索排查處置力度。三是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突出辦案重點,集中力量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中央巡視組移交的省管干部問題線索已初核43件、立案4件;轉交市縣和省直部門辦理的問題線索已初核874件、立案118件。今年1-7月初核違紀線索、立案、結案、處分人員數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129%、119.2%、103.3%、153.4%。今年1-8月省管干部立案11人,特別是7月以來省紀委相繼對省工信委副巡視員劉保平、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楊映祥等省管干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四)關于巡視監督方面的問題
針對巡視工作聚焦中心任務不夠,反映的省管干部問題線索偏少的問題,整改情況如下:一是完善巡視制度。制定了《甘肅省巡視工作流程(試行)》、《關于規范巡視反饋工作的暫行辦法》等5項制度,已在今年第二輪巡視中嚴格執行。二是加快巡視節奏。6月中旬,省委聽取了第一輪巡視工作情況匯報,及時向被巡視單位反饋情況。7月下旬開展第二輪常規巡視,對蘭州、平涼、嘉峪關3個市及城關、隴西、民樂等20個縣區進行巡視。同時做好專項巡視準備工作。三是強化成果運用。加強督查回訪,督促巡視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分別交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處理。
(五)關于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有關具體問題
1.針對省國土資源廳、玉門油田有關負責人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整改情況如下:一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已經對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宋史剛、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馬秉虎(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正廳級)等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偵查。二是省紀委對玉門油田分公司原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楊國玲,玉門油田分公司原副總經理孫衛東等人的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并移送檢察機關。
2.針對蘭州市北環路二期工程有關問題,整改情況如下:省委聯合調查組對蘭州市北環路二期工程有關問題進行了核查。調查表明,該工程在前期準備工作不足的情況下開工建設,嚴重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存在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的問題,線路調整造成一定損失。目前,正在按程序落實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3.針對我省交通建設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整改情況如下:省紀委根據中央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楊映祥(正廳級)、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長談應鵬(原省交通運輸廳工程處處長、天定高速項目辦主任)、省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張志勇(原省交通運輸廳工程處副處長、天定高速項目辦常務副主任)、省交通運輸廳工程處處長張巨彪(寶天高速項目辦主任)已立案調查。
4.針對古浪、西和、廣河三縣違規管理使用扶貧資金的問題,整改情況如下:對國家審計署審計發現的古浪、西和、廣河三縣違規管理使用扶貧資金的問題進行了查處,處理相關責任人159人,其中黨紀政紀處分72人,誡勉談話48人,組織處理39人。移送司法機關16人,已追究刑事責任7人。
5.針對公職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整改情況如下:組織專項工作組對2013年6月審計機關審計發現的公職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進行了全面起底回查,對存在個人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的16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7人、誡勉談話51人、降低基本退休金1人。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為期2個月的公職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6.針對蘭州新區29個BT工程違反招投標規定的問題,整改情況如下:責成蘭州市政府和蘭州新區嚴格審核BT項目合同,對已經簽訂的BT項目合同進行全面清理,嚴格審核;全面搜集各類已實施完畢BT發包項目的相關信息資料,嚴格按照規定和標準進行審核,合理確定回購價格;對29個BT項目中已完工部分的工程量進行審計核實;從蘭州新區項目建設審批、政府投資項目監督、資金監督、工程建設招投標、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綜合考評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項目管理的制度辦法;蘭州新區范圍內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招投標和政府采購,一律進入新區新建成的公共資源交易局進行交易,并加強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加大質量安全整改力度,下發整改通知39份,整改37項,處罰監理單位27家、施工單位27家。同時,查清存在問題并進行延伸核定,一旦發現項目建設中違紀違法問題,相關部門及時介入,認真調查,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
7.針對金川集團公司投資廣西防城港鎳銅冶煉項目的問題,整改情況如下:經省專項工作組核查,金川集團公司2009年未經省政府國資委批準,擅自在廣西防城港啟動建設鎳銅冶煉項目,之后又不執行省政府決定,擅自更改項目建設內容,確屬違規建設。現已責成金川公司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并在全省通報批評。要求金川公司繼續抓好防城港項目,把安全、環保、質量放在首位,全面實施精細化管理,推動項目盡快達產達標,確保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同時,在進一步調查核實相關事實的基礎上對項目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方面
(一)關于形式主義表現突出問題
針對要求市州主要領導到省里開會的次數較多的問題,以及巡視組要求精簡會議文件的建議,整改情況如下:對市州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進一步細化規范和明確。確需市州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一同或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到省里參加的會議,報請省委主要領導批準;省政府會議需市州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報請省政府主要領導批準。未經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準,不得通知市州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到省里參加會議。今年7—8月,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召開會議4次,月均2次,與上半年月均9.5次相比,下降79%。同時,舉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認真解決會議方面存在的其他形式主義問題。一是嚴格會議審批。對全省性會議實行計劃管理,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予審批,計劃外確需召開的會議必須按程序上報省委常委會審批。二是控制會議時間和規模。除法定會議、涉及全局性重大事項的會議外,省委、省政府召開的全省性會議原則上會期不超過1天半,參會人員不超過200人。三是全面提升會議效率。能通過視頻進行的會議不集中召開,內容相近、參會人員基本相同的會議合并套開。四是認真落實無會周制度。省委規定全年無會周不少于8周。
(二)關于公務接待費使用違規支出問題
整改情況如下:對相關責任人已作出處理。修訂印發了《甘肅省省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制定公務接待實施細則,完善公務接待開支管理辦法,加大對公務接待支出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控制和壓縮“三公”經費支出。今年以來,再未發生違規問題。
(三)關于領導干部違規多占住房問題
整改情況如下: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甘肅省省級領導干部清房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臺了《甘肅省省級領導干部住房清理辦法》,首先開展省級干部多占住房的清理工作。目前,省級干部住房情況已開始申報登記,清理工作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廳級及以下干部違規多占住房清理工作,在2015年6月底完成。
(四)關于違規購置使用超標車問題
針對個別地方違規長期借用外單位超標車、動用財政撥款購置超標越野車、在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專項治理期間未按要求清理的問題,整改情況如下:經省政府督查組實地督查,相關責任人和單位已分別作出了書面檢查。違規公務用車按有關規定進行了處置,借用的公務用車已退還原單位,其余的進行了公開拍賣。同時在全省開展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對各級領導干部公務用車進行了全面核查,共查糾公務用車專項治理中糾正不到位的各類違規車輛181輛,已按相關規定區分不同情況處置141輛公務用車。積極開展公務用車改革前期工作,謀劃符合中央要求和我省實際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配套辦法措施,確保按時完成全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任務。
(五)關于個別單位辦公樓未批先建、超規模超預算建設問題
整改情況如下:個別單位辦公樓建設中出現的問題主要是由于艱苦奮斗思想、勤儉辦一切事業的思想有所淡化,加上把握政策不嚴格,工作程序不規范,制度落實不到位,監督檢查不及時所造成的,已責成相關單位對此進行了深刻反思,認真汲取教訓,并嚴肅進行整改。對已建成的辦公樓提高使用效率,嚴格依照國家發改委《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執行,領導干部帶頭,不允許超標準、超規格,嚴格控制辦公室使用面積和單位辦公用房總面積。今后對各級機關基本建設一律堅持節約,從簡壓縮開支,強化制度約束,嚴格審批程序,省級機關帶頭杜絕,防止鋪張浪費現象。
三、執行組織紀律和選人用人方面
(一)關于用人方面問題
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用人視野不寬,有雙重標準,有的組工干部組織觀念不強等問題,整改情況如下:一是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針對用人視野不寬的問題,研究完善領導班子研判和動議的相關機制,制定了《甘肅省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辦法》,綜合分析各級領導班子的專業特長、領域要求、發展潛力、培養方向等情況,注重對各類干部的提拔使用。在新一輪后備干部人選推薦中,省委注意在更大范圍進行排摸,既關注市縣黨政主要領導和省直綜合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又重視對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等領域主要負責同志進行廣泛的了解。在最近省屬高校領導班子配備中,注重大范圍統籌篩選和交流使用,以解決好擴大視野選人用人和不斷優化班子結構的問題。二是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齡即退制度。針對雙重標準問題,省委進行了檢查和反思,堅持即知即改,7月份省委常委會已研究到齡退休7人,到齡免職2人。今后將嚴格執行干部到齡即退制度。三是切實增強組工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擔當意識。不斷強化選人用人主體責任,制定了《省委組織部貫徹<中共甘肅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的實施辦法》。針對有的組工干部組織觀念不強等問題,8月份舉辦全省組工干部學習研討班,進一步提高組工干部的思想政治整體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制定了《組織部長選人用人責任書》,同時抓好省委《關于加強市縣黨委組織部長隊伍建設的意見》的貫徹落實,明確全省組工干部應有的政治素質和責任擔當。
(二)關于違規自設機構、超規格配備領導干部問題
針對巡視組指出的7個經濟技術開發區、11所高職院校升格為副廳級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以及有的處級單位超規格配備副廳級領導干部等問題,整改情況如下:一是積極主動向中編辦匯報溝通。編制管理工作部門深刻反思了與中編辦日常工作溝通不夠、請示匯報不及時的問題,專門向中編辦匯報了中央巡視組反饋我省要求整改的機構編制問題,檢討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得到了相關政策的具體指導。二是專題研究對違規設置7個經濟開發區、違規升格11所高職院校的整改工作。對違規情況進行摸底,并責成主管單位嚴格按照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標準進行考核、監督和管理。根據中央《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相關精神,待中央編辦與中組部制定事業單位行政管理方式的有關政策后,省委將11所高職院校納入省管高校的范圍內進行改革。待中央編辦關于開發區管委會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的指導性意見出臺后,進一步加強對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規范和管理。三是規范管理超規格配備的副廳級領導干部。制定《省管干部職務名稱表》,增強干部管理的規范性。同時,對超規格配備的干部加強培訓和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履職能力。今后對縣處級單位不再核定副廳級領導職數。
(三)關于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有關政策法規不嚴格的問題
針對巡視組指出的2012年以來省委及一些地方和單位在個別干部提拔上存在任用環節缺失甚至不履行程序的問題,整改情況如下:一是嚴格貫徹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在全省組織人事系統對《干部任用工作條例》及其《答復意見》和四項監督制度等相關政策進行了再學習再培訓,嚴明了組織人事紀律,增強了貫徹執行《條例》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二是開展干部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專項檢查。7月下旬,省委組織部派出13個檢查組,對全省12個市州、20個縣區、12個省直單位,就選人用人工作集中開展了專項檢查,對中組部專項檢查組檢查過的蘭州、武威和省發改委、省交通廳、省工商局整改工作進行了“回頭看”。8月13日在全省組織系統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通報,提出了明確的整改要求。三是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相關程序。針對省委及一些單位在干部使用上存在程序缺失的問題,進行了責任倒查。制定了《甘肅省省管干部任免規程》,明確了工作流程和責任主體,用制度規范了干部任免程序。四是進一步規范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針對個別干部涉嫌檔案造假問題,省委組織部7月份對全省干部檔案進行了專項檢查,共抽查干部檔案1014本。以問題為導向,研究制定了《干部檔案日常管理》《干部檔案任前審核》等11項制度,對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規范。對中央專項檢查組發現的問題,進行了認真核查,嚴肅處理了6名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同時,加強組織系統干部檔案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省委組織部成立了檔案信息管理處,要求市州一級建立專門的檔案室,縣區一級配備專職檔案管理人員,舉辦全省檔案管理干部培訓班,強化業務培訓,提高檔案管理的規范化水平。
(四)關于消化超職數配備干部、清理黨政領導干部企業兼職工作不到位的問題
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省、市兩級政府超配副秘書長,部分市(州)和省直單位配備各類助理,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等問題,整改情況如下:一是清理消化了省、市兩級政府超配的部分副秘書長。今年7月,省政府已消化了2名副秘書長,市州已消化了7名副秘書長,擬于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消化。同時,要求市州舉一反三,嚴格按政策規定配備四大班子副秘書長,嚴禁超職數配備。二是清理消化了各類助理。目前已消化10名超配的助理,剩余8名力爭年底完成消化。今后將嚴格執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在市州政府和省直單位一律不再配備助理職務。三是清理消化了超職數配備人員。我省超職數配備干部4541名。各級組織人事部門采取專項整治、取消干部“切線”政策、調整崗位、退休減員等措施,積極開展清理消化工作。目前,已消化836名,整體消化工作按中組部要求于2015年底基本完成,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四是著力清理黨政干部企業兼職。我省734名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2名退休中管干部兼職清理工作已完成;156名省管干部中已有49名完成清理,92名可以兼任的已按政策規定全部進行了備案審批,其余15名干部正在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576名縣處級及以下干部中,358名已經完成清理,占62.2%,對211名按政策規定可以兼任的全部進行了備案審批。
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階段性的,我們將按照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繼續抓好整改,做到目標不變、力度不減、標準不降、措施不軟,全面落實“兩個責任”,著力構建長效機制,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強化整改成果運用,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性體制,促進我省廣大干部廉潔從政,促進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單位:甘肅省委督查室,電話:0931-8288147,郵政信箱: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南昌路1648號,電子郵箱:psq8823146@sina.com。
中共甘肅省委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