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谷訊【通訊員李勇東】今年以來,甘谷縣人社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部署安排,通過打造“夠得著”“有溫度”“更高效”的調解組織,有效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賦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
務實舉措,打造“夠得著”的調解組織。甘谷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院于2018年被省人社廳命名為“規范化仲裁院”,為更好地服務于當事人,積極主動學習,總結經驗,學習新時代“楓橋經驗”以及其他縣區的好的經典做法,力爭做到公正公平、高效便民、讓當事人滿意,讓企業合法用工,讓勞動者合法維權,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盡職盡責。在此基礎上,全院工作人員進一步探索矛盾糾紛化解的新舉措,提出要做群眾“夠得著”的調解組織,在全縣15個鄉鎮全部成立建立基層調解組織。當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糾紛時,可就近前往當地鄉(鎮)的基層調解組織進行快速調解,做到勞動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家門”。在做好勞動人事爭議矛盾糾紛化解方面,甘谷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院堅持傳承發展“楓橋經驗”,務實舉措、用情服務、創新方式,著力打造夠得著、有溫度、更高效的勞動糾紛調解新模式,真正做到了“鄉事鄉解、鎮愁鎮消”。
用情服務,打造“有溫度”的調解組織。甘谷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院將基層調解組織的調解程序進一步推進和下沉,耐心聽取每一個勞動糾紛當事人的情況反映,敞開大門辦公,要善于把辦公室變成勞動群眾的“議事廳”“茶話會”。調解員堅持以勞動糾紛雙方的共同利益為出發點,以真情化解矛盾,爭取雙方的共識,力求最妥善的解決方案。不定期與縣法院工作人員交流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情況,對于在案件處理中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與一些特殊案件,仲裁院主動與法院溝通,咨詢了解法院在辦理該類案件時的意見,確保裁決案件時盡量保持一致。近年來,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傷后無法及時申報工傷而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系的案子呈上升趨勢,面對這種急難案件,甘谷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高效落實“案前調解,高效便民”的做法,在收到當事人申請之初,就著手調解事宜,制定相應的調解方案,在立案送達、庭前、庭審環節都會進行調解,將調解貫穿于辦案全過程。并通過給雙方當事人講法律、講政策、講情理等,做好當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在立案前完美高效解決糾紛。
創新方式,打造“更高效”的調解組織。當基層調解組織在遇到調解工作難以開展的狀況時,甘谷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院及時啟動聯動機制,由辦案經驗豐富的仲裁調解員及時前往糾紛處置第一線進行協調處置,最大程度上做到“高效調解”“及時調解”。同時在甘谷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院利用電話溝通、在線視頻等“互聯網+”方式進行遠程調解,確保高效的調解效率。共審查各類企業56家,涉及勞動者2000余人;在人社公眾號公布一批次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將1家企業上報市局、省廳,充分發揮了信用手段在勞動保障領域的重要作用;現場投訴案件23件,辦結23件,為167人追回勞動報酬242.22萬元,其中立案調查5起,為60人追回勞動報酬114.13萬元;一家企業因拖欠16人工資31.4萬元被失信聯合懲戒。共回復人民網留言19份、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253起、全省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139起。為提升我縣信用水平作出了應有貢獻。
下一步,針對企業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參加工傷保險的違法行為,甘谷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將及時向用人單位釋明法律,通過典型案例進行“柔性勸言”,案件審結后向用人單位發出“仲裁建議書”,建議用人單位增強法治觀念和社會責任感,依法履行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義務,最大限度把勞動爭議矛盾糾紛化解在內部、解決在萌芽,切實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