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濤集資詐騙案 今日宣判!
本報記者 趙利芳 今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對震驚全國的甘肅蘭州特大系列集資詐騙案之“沈濤集資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曾騙取800多股民信任吸收股金高達1400余萬元的沈濤和同伙7人將同堂聽判。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8年5月,沈濤、騰巍、張東紅、李建國(在逃)等人商議后,由沈濤、李建國等出資,張東紅提供場地、電腦及辦公設備,成立立祥經濟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簡稱立祥公司)。沈濤為公司法人代表,李建國、騰巍、張東紅為公司副總經理,劉辛明(已判刑)為公司總經理。
立祥公司自1998年7月17日起,由沈濤女友孫敏在該公司具體負責計算機機房工作并負責培訓張德輝、王凱等操作員進行股票模擬操作。
該公司對外宣稱是成都湘財證券的遠程大戶室,采取發展、培訓經紀人,并以高比例融資、每人配備一臺電腦為誘餌,在客戶只需提供身份證、保證金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股票交易合作投資協議書。
然后利用滬、深兩地即時行情,前期向四川恒盛證券咨詢有限公司,后期向由沈濤操縱的深圳置銀信投資有限公司進行虛假報單,騙取客戶保證金。以類似上述手法,誘騙股民,涉案金額達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