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大二院商業賄賂窩案兩“蛀蟲”審理遇波折
袁贊弟馬罡案被退回補充偵查
3月12日,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繼蘭州
大學第二醫院(簡稱蘭大二院)商業賄賂窩案袁贊弟案在開庭前被法院退回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后,日前,該窩案馬罡案在公開開庭審理后,也被退回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
蘭大二院受賄窩案
據了解,蘭大二院住宅樓和醫療大樓招標及承建過程中,牽扯出了該院原院長孫正義、原黨委書記丁桂榮、原基建部部長袁贊弟、原財務中心主任安曙光、原基建科副科長馬罡、原基建工程部工程師江健等六“蛀蟲”受賄案。孫正義被白銀
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丁桂榮被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后,丁桂榮不服,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目前等待二審;安曙光案由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江健案由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而袁贊弟案由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后,法院審查后將該案退回補充偵查。2007年2月2日,馬罡案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后,法院沒有宣判,將該案件退回補充偵查。
馬罡受賄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以來,馬罡在擔任蘭大二院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科副科長期間,負責聯系蘭大二院萃英花園住宅樓的規劃設計。在承擔萃英花園工程的設計過程中,蘭州某建筑設計院副院長曹某于2004年9月23日以咨詢費為名,送給馬罡6萬元。2005年1月、11月曹又陸續送5萬元給馬罡。2004年至2005年,在承建蘭大二院萃英花園住宅樓期間,蘭州市某建筑公司經理張某為順利結算工程款,于2004年10月送給馬罡20萬元;2005年張某以拜年為名,又送7萬元給馬罡;同年7、8月,馬罡以借款為名,向張某索要50萬元;2005年中秋節前夕,張某送給馬罡現金10萬元。2004年,承建蘭大二院所屬的甘肅省兒童醫院室外管網工程的黃某送給馬罡現金3.6萬元。馬罡涉嫌收受商業賄賂共101.6萬元。
袁贊弟受賄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4年3月,蘭州市某建筑公司經理張某在得知蘭大二院籌建的住宅樓——萃英花園項目準備招標后,通過他人結識了該院基建工程部部長袁贊弟。幾次接觸后,袁贊弟答應為張某的公司參加競標幫忙,并索要感謝費50萬元,得到張某的允諾。2004年4月,在袁贊弟等人的幫助下,張某的建筑公司順利中標。同年4月的一天,張某將50萬元現金送給了袁贊弟。2005年6月份,蘭大二院醫療綜合大樓筏基工程項目招標,袁贊弟主動提出要為張某競標該工程提供幫助,同時提出要50萬元的好處費。在袁贊弟的幫助下,張某的公司再次中標。2005年7月的一天,張某將50萬元現金送給袁贊弟。2005年10月至11月,蘭大二院醫療綜合大樓主體工程招標,袁贊弟和孫正義找到張某,讓張某承包主體土建工程,張同意,并承諾將給孫正義、袁贊弟各500萬元好處費。在袁的運作下,該工程的中標單位將該工程轉包給了張某,并聘請張某為該工程項目執行經理。2006年4月24日,張某將500萬元現金交與袁贊弟。2005年10月5日,袁贊弟還向張某索要了30萬元現金。袁贊弟共受賄人民幣630萬元,破案后,涉案現金全部追回。
本報記者 郝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