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石佛鎮董家河村原黨支部書記董四信采取虛報手段冒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金的問題。2013年10月,時任石佛鎮董家河村黨支部書記董四信,采取虛假手段將妻子及子女4人申報為低保戶,冒領低保金5370元。2018年8月,區紀委給予董四信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所得資金上繳國庫。
2.石佛鎮劉莊村監委會主任劉建宗違規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問題。2010年,時任石佛鎮劉莊村文書劉建宗采取虛假手段,將其侄女申報為當年第一批危房改造戶,違規套取補助資金6200元;又將本村未建房的兩戶人虛報為第二批危房改造戶,違規套取補助資金8000元。2018年8月,石佛鎮黨委給予劉建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資金上繳國庫。
3.伯陽鎮林業站站長劉月前對退耕還林補助面積申報審核把關不嚴,監管責任不到位,工作失職的問題。2000年至2006年實施退耕還林期間,伯陽鎮林業站站長劉月前未正確履行崗位職責,審核把關不嚴,監管責任不到位,致使王坪村和南河村將92.30畝集體土地以個人名義納入退耕還林面積,共套取退耕還林補助款245371.50元。2018年8月,區紀委給予劉月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資金上繳國庫,涉及兩村村干部已依紀依法進行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