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平安建設 保持社會安定
馬學軍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黨中央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公平正義、安定有序”是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征,推進平安建設,維護公平正義,保持社會安定有序是各級黨委、政府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
一、開展平安建設,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意義重大
第一,開展平安建設是發展之題。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在加快經濟發展的同時,必須更加注重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在推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的同時,必須保持良好的社會秩序;在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同時,必須維護好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這也正是開展平安建設的根本目的所在。
第二,開展平安建設是現實之需。當前,平涼市影響社會穩定的消極因素依然存在。刑事發案仍在高位徘徊,特別是因企業改制、城市拆遷、土地征用等引發的矛盾和糾紛日益凸現。只有建設“平安平涼”,不斷提高打擊、預防犯罪的能力,努力化解人民內部矛盾,讓人民群眾有安全感,才能更好地抓住機遇,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
第三,開展平安建設是人民之愿。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群眾對社會環境的要求越來越迫切。開展平安建設,有利于營造團結和諧的政治環境、安全穩定的治安環境、公平競爭的經濟環境、規范有序的法治環境、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及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
二、開展平安建設,關鍵是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
一是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各級政法機關把嚴厲打擊各類犯罪活動作為建設“平安平涼”的重要環節,適時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打擊整治行動,有效地遏制了刑事發案上升的勢頭。
二是切實加強社會治安防范。在城市,以完善區域性公安指揮中心為重點,在全市七縣(區)建起了“三臺合一”公安指揮中心,建立了多警聯動的一體化工作機制,全面落實了治安防范、治安管理、集中整治、重點控制等各項措施;在農村,所有村都建立了治安防范組織,形成了以治保會、調解會、護村隊為主要力量的治安防范網絡;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了安全防范責任機制,構筑起了區域聯防聯動的治安防控網絡。
三是積極預防化解社會矛盾。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就業再就業、社會保障、農民工工資發放等方面的政策,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使一大批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得到了及時化解。
四是扎實推進“平安平涼”示范點建設。按照立足基層、由點到面、由小到大的基本思路,把人力、物力、財力和精力放到基層創建上,自上而下開展了“平安平涼”示范點的抓建,有力地推動了平安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
三、開展平安建設,重點要在“五個結合”上下功夫
一是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牢固樹立發展經濟是硬道理,平安建設是硬任務的觀念,把平安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做到在發展中建設平安,在平安中更快發展。
二是與深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相結合。努力推進全市區域性公安指揮中心的換代升級,著力構建以公安機關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為依托,社會面、居民區和單位內部防范工作為基礎,全方位、多層面的治安防控體系,堅持打、防、控相結合,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
三是與政法綜治隊伍建設相結合。政法綜治隊伍是加強綜治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的主力軍,是平安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切實加強政法綜治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覺悟、理論素養和業務水平,推動平安創建活動深入開展。
四是與依法治市相結合。把依法決策、依法治理、依法辦事的要求貫穿于“平安平涼”建設的全過程。不斷深化“五五”普法教育,增強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促進干群關系進一步好轉。全面推行政務、廠務、村務公開等制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
五是與強化基層基礎工作相結合。切實加強“一辦兩所一庭”等基層政法組織建設,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做到基層基礎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干得好。繼續深入扎實地開展“平安街道”、“平安社區”、“平安鄉村”、“平安單位”等創建活動,真正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
(作者系中共平涼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