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清水縣積極響應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的開展“效能風暴”行動的要求,在全縣黨政機關及駐縣各單位開展以“十治”為抓手的“加強作風效能、優化發展環境”集中整治活動。
清水縣把“效能風暴”行動作為改進干部作風、提高行政效能、優化發展環境的主要舉措狠抓落實,結合“雙聯”活動,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決糾正治理十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治“庸”。事業心、責任感不強,工作缺乏積極性、主動性,精神萎靡不振,缺乏責任意識,工作推諉扯皮,見困難就退、見問題就推、見矛盾就躲的黨員干部。二是治“懶”。服務意識不強,服務態度差,辦事有意刁難,巧立名目吃、拿、卡、要、占;對服務對象漫不經心、態度蠻橫;涉及到多個部門的工作,互相推諉扯皮,該依法公開的信息不及時公開。三是治“散”。組織紀律性不強,管理松懈,自由散漫,紀律松弛,工作時間隨意脫崗,鄉鎮干部蹲不住,經常“走讀”現象;干部“小病大養”長期請假或長期不上班,酗酒鬧事、聚眾賭博等。四是治“私”。鋪張浪費,以權謀私,不比貢獻比享樂,違反規定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不按規定壓縮“三公”經費,超額報銷;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為親友及他人謀取私利,或兼搞第二職業。五是治“亂”。政務財務不公開,制度不落實,;審批程序不規范,單位財務管理不嚴格,財務不公開、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六是治“貪”。大局觀念不強,熱衷于謀求小團體利益,;私設小金庫,擠占、挪用、截留專項資金,弄虛作假變相侵吞惠農資金,與民爭利。七是治“假”。弄虛作假、工作落實不力,報喜不報憂、做表面文章,虛報、瞞報數據,搞政績工程;不深入基層,不貼近群眾,不解決實際問題。八是治“腐”。信仰缺失,生活作風不嚴謹,貪圖安逸,追求享樂,社會道德缺失,追求奢侈生活方式;違法違紀違規,群眾影響惡劣。九是治“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消極應付,遇事推諉、辦事拖拉、效率低下、中梗阻塞、政令不暢。十是治“浮”。群眾訴求不能及時有效解決,對群眾在“市委書記市長留言板”、“政風行風在線”、“行風熱線”反映的突出問題,不重視、不解決,或答復時避重就輕、弄虛作假。對涉及到本行業、本部門的社會問題不能及時排查化解,甚至形成一些長期上訪、越級上訪和群體性上訪等。
縣紀委針對“效能風暴”行動中的“庸、懶、散、私、亂、貪、假、腐、梗、浮”十個方面的問題,專門制定了《清水縣重點工作和重大項目問責辦法(試行)》,特別是對活動期間群眾反映和督查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一律快查快辦;對于問題突出的,一律按照《清水縣重點工作和重大項目問責辦法(試行)》問責;造成不良影響的,一律通報批評或媒體曝光;對發現問題該查不查、該處理不處理、該整改不整改的,一律追究該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縣委要求,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排查在作風建設、效能建設和優化發展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研究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認真抓好落實。(甘肅省清水縣紀委 安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