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天水市秦州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水市秦州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天水市秦州區環境保護局
關于開展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的 通 告
為進一步改善城市環境,打造潔凈、暢通、文明、和諧的城市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決定開展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圍:重點整治城區建成區,包括城區嚴管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郊結合部及醫院、學校、市場周邊等區域。
三、整治內容:
1.臨街商鋪應當自覺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保持門前道路暢通、秩序井然,所有待售商品必須進店經營,嚴禁倚門經商、占道經營。
2.禁止在城區主次干道上占道擺攤設點、堆放物品、設置遮陽傘蓬。臨街商鋪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場所進行車輛清洗、維修、電焊加工等作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場所舉辦商業宣傳活動、外延展性裝修、占道施工。
3.城區主次干道兩側沿街單位、個體工商戶、各經營業主要自行配置垃圾、污水收集容器,嚴禁向街道亂倒垃圾、污水。
4.整治占路為市的行為,取締嚴重影響、阻礙道路交通秩序的馬路市場。
5.城區主干道兩側占道經營的夜市攤點一律進入門市內規范經營,且不得發生噪音、油煙、污染環境等擾民行為;對無門市露天經營的,統一規范進入指定區域經營,并保持攤區整潔衛生。
6.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應當在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內按規定地點有序停放,不得侵占城市綠地、人行道、人行橫道、非機動車道和居民小區出入口隨意停放。
7.建筑工地要按照文明施工標準施工,建筑渣土、材料按規定時間、線路實行密閉運輸,嚴禁運輸車輛遺撒泄露。
四、城區各單位和全體市民必須嚴格遵守本《通告》,積極支持綜合整治工作。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應當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市容管理行政政法部門將依法暫扣違法物品和工具,并從嚴從重予以處罰。
五、凡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和侮辱、毆打執法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天水市秦州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天水市秦州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水市秦州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天水市秦州區環境保護局
2016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