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城區交警大隊
天水市秦州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關于開展嚴管街城市市容和交通環境綜合整治的通告
為了進一步完善城市道路服務功能,暢通城市交通,提升城市形象,給廣大市民創造舒適、安全、有序的出行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及《天水市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工程實施方案》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具體部署,秦州區決定對民主路、建設路等“嚴管街”集中開展城市市容和交通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民主路、建設路、大眾路、青年南北路、合作南北路等城市主干道。
二、整治內容:
㈠交通秩序整治
1.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分道通行,各行其道,以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2.摩托車、電動三輪車及其他機動車必須在機動車道內行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輪椅車、人力三輪車等非機動車必須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3.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必須靠道路右側行駛。嚴禁在道路上逆向行駛、隨意掉頭、闖紅燈。
4.行人要行走在人行道內,并遵守交通信號,服從交警及管理人員的指揮。嚴禁在車道內穿行、跨越道路隔離護欄、闖紅燈。
5.機動車一律停放在停車場或單位院內停車點。嚴禁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小區巷道交叉口及機關、學校、單位、小區門口隨意停放。“嚴管街”全段嚴禁停放摩托車、電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
6.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一律就近停放在劃定的停車點內,嚴禁在停車點外亂停亂放,影響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臨街機關、醫院、學校、建筑工地及企事業單位職工的車輛一律停放在本單位院內。
㈡市容環境整治
1.臨街機關、單位、門店和商鋪應當自覺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保證門前道路暢通、秩序井然、衛生整潔、設施完好,保護和養護好門前的花草樹木。
2.臨街門店的經營者必須進店經營。嚴禁超出門窗進行店外經營、占道經營。
3.城市道路兩側的建筑物、構筑物及設施要保持整潔、美觀。嚴禁吊掛物品、晾曬衣物或刻畫、噴涂、張貼廣告。
4.餐飲門店必須按照規定處置餐廚垃圾,不得將餐廚垃圾、廢氣油脂等直接排入下水道。嚴禁占道堆放物料、置放桌椅;嚴禁亂倒垃圾、亂潑污水。
5.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兜售商品或舉辦商業宣傳活動。
廣大市民應當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安全意識、文明意識,積極參與和配合此次綜合整治工作,共同營造舒適、暢通、安全、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責任單位和個人要自行整改;對拒絕整改或屢改屢犯的,有關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予以處罰。同時,歡迎廣大市民對亂停亂放車輛、損壞公用設施、破壞園林綠化等行為舉報和投訴。
舉報電話:0938——8219394(城區交警大隊)
0938——8211415(城管執法局)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城區交警大隊
天水市秦州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