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天水市監察局
轉發關于加快清收公職人員拖欠
農村信用社貸款的通知
(天政金融〔2011〕16號 2011年7月18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派出機構,省聯社天水辦事處:
現將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省監察廳《關于加快清收公職人員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的通知》(甘金辦發〔2011〕42號)轉發你們,請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1.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清收公職人員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工作的通知
2.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清收公職人員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的通知
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債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肅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甘肅省監察廳
關于加快清收公職人員拖欠農村
信用社貸款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全省各地存在國家公職人員、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組集體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的現象比較嚴重。據統計,公職人員、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組集體共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本息99090.53萬元。其中公職人員拖欠貸款本息43071.12萬元,政府行政事業單位拖欠貸款本息29089.8萬元,村組集體拖欠貸款本息26929.61萬元。省政府為解決拖欠貸款清收問題,曾先后下發了甘政辦發〔2005〕23號、〔2007〕65號、甘政發〔2009〕92號《通知》,目前清收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清收難度仍然較大。截至2011年5月末,公職人員、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組集體拖欠貸款已形成不良貸款48493.61萬元,占拖欠貸款總額的82.99%。為進一步加快拖欠貸款清收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清收農村信用社拖欠貸款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省農村信用聯社是支持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三農”發展的主要金融力量,在我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了積極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公職人員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清收難度大,造成農村信用社債權無法落實,嚴重阻礙了農村信用社的改革發展,也制約了農村信用社進一步擴大貸款投放。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改善農村金融經營環境,維護農村金融穩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清收農村信用社拖欠貸款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深化農村信用改革的方針政策,采取多種措施,加大協助清收公職人員、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組集體拖欠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切實幫助農村信用社化解經營包袱,使其更好的支持“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
二、進一步加大公職人員和行政事業單位拖欠貸款的清收力度
清貸對象:國家公職人員、政府行政事業單位、村組集體。清貸范圍是2010年10月底前逾期末還清的貸款本息,清貸期限為2011年底前。
(一)大力清收公職人員拖欠貸款。清收工作由省農村信用聯社牽頭,各級政府和組織紀檢監察部門全力配合,要嚴格界定貸款償還責任,采取強硬措施,堅決予以徹底清收。公務員、財政統發工資單位人員貸款,由市、縣政府協助農信社制定清收方案,原則上采取“誰貸款、誰償還,誰擔保、誰負責催收,誰簽約、誰承擔還款責任,誰用錢、誰負責還款”的辦法進行清收,對拒不還款的,在工資中予以扣除。
(二)全面清收行政事業單住拖欠貸款。各級政府及相關單位要對當地行政事業單位拖欠農村信用社的貸款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實貸款用途,明確償還責任,對經核實由財政性資金承擔的欠款,由本級政府督促限期歸還。
(三)積極穩妥解決村組集體拖欠貸款問題。各市州政府要協助農村信用社,對村組集體拖欠貸款明確責任,落實措施,積極清收。對有償還能 力的,要督促抓緊歸還貸款,對無償還能力的,要落實好債務,制定還款計劃,明確償還期限,確保盡快歸還貸款。
三、切實加強對公職人員清貸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各市州要成立國家公職人員償還農村信用社貸款領導小組,由主管金融工作的市(州)長擔任組長,并逐級建立健全縣、鄉協助清收機構,確保對清收工作實施全方位、不間斷的組織領導,確保清收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認真抓好宣傳教育。各級要從樹立黨和政府良好形象,積極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加強金融誠信體系建設,維護農村金融穩定出發,積極配合農村信用社抓好政策引導和宣傳教育工作,認真開展信用村鎮、信用社區、信用街道、信用客戶、信用企業活動,對失信單位和個人通過媒體進行曝光。通過全面推動誠信建設,教育拖欠貸款公職人員提高認識,認清責任,及時歸還拖欠貸款。
(三)全力做好各項配合工作。各級政府、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要全力配合農村信用社,認真做好公職人員拖欠貸款清收工作,采取組織措施,把公職人員長期拖欠貸款作為對本人年度考核、管理、使用的參考依據。對限期拒不還款的公職人員,組織、監察、人事部門要對其進行談話,并視情進行必要的組織處理,從組織層面督促公職人員拖欠貸款清收工作盡快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