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秋、國慶期間市場監管中,市工商局針對節日期間市場和消費維權特點,以各類市場和安全生產為重點,以構建安全健康消費環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目的,集中力量嚴查、嚴管、嚴防,突出促銷活動、旅游市場、文化市場、廣告市場、商品交易市場等重點市場,圍繞食品安全、市場穩定、消費維權等焦點問題,切實維護節日期間良好市場環境。截至目前,已出動執法人員850次,檢查各類經戶2297戶次,其中檢查歌舞廳、音樂茶座8戶,其他文化娛樂場所16戶,網吧14戶,加油站12戶次,檢查旅游景點景區13個次;取締無照經營5戶;發布消費警示31份,受理投訴5起;下發行政指導意見書305份,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215份。
一是規范商家促銷活動,嚴打商業欺詐行為。依法查處違反《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和《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以及經營者虛假宣傳、不正當促銷活動,嚴厲打擊虛假打折、欺騙宣傳、違法有獎銷售和以“廠家直銷”、“降價促銷”等名義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以及利用店堂廣告、格式合同等進行的商業欺詐行為。
二是強化旅游市場及文化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旅游商品、欺詐和誘騙游客購物消費的行為,堅決取締和無照經營旅游業務和超范圍經營旅游業務的違法行為,清理整頓旅游景點強買強賣、攬客兜售、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及時查處和曝光利用合同進行旅游消費欺詐以及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行為;積極開展消費提示和警示,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是強化廣告市場監管。組織執法人員重點加強節日食品特監管,突出整治過度包裝及無照經營行為,依法查處食品、醫療、藥品、保健品等方面的違法廣告,加強媒體廣告和網絡商品交易廣告的監督檢查。
四是強化商品交易市場監督檢查。重點查處與工農業生產和消費者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假冒偽劣商品,依法查處商品銷售中摻雜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產品商標、名稱、包裝、裝璜,假冒或偽造他人廠名、廠址,以及利用廣告或其他手段對產品質量、價格、服務、功效、適用范圍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以次充好以及無證無照及超范圍經營等違法違章行為。
五是強化安全生產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賓館、飯店、商場、超市、歌舞廳、洗浴中心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檢查,堅決取締證照不全、無照經營行為;督促市場開辦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民爆器材、道路運輸等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整治。
六是強化執法維權。加大節日期間違法行為的查辦力度,強化協同執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市場監管工作。充分發揮12315消費維權網絡作用,及時受理、接轉、處理節日期間消費者的咨詢、申訴和舉報,切實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