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2016年度
消費投訴熱點、焦點問題分析
2016年度,全市各級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758件,解決投訴755件,解決率99.6%,為消費者挽回直接經濟損失88.5萬元,共接待來訪、咨詢1265人次,通過媒體發布消費警示和消費指導36次,有力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投訴基本情況
(一)投訴性質分析
根據投訴性質分析(如圖所示),質量343件,占45.25%;價格98件,占12.93%;合同87件,占11.48%;安全51件,占6.73%;其他44件,占5.80%;售后服務38件,占5.01%;人格尊嚴35件,占4.62%;假冒24件,占3.17%;虛假宣傳24件,占3.17%。(見圖一)計量14件,占1.85%;其中,質量、價格、合同、安全、其他占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

(二)投訴商品分析
根據投訴商品分析(如圖所示),家用電子電器類210件,占27.70%;服裝鞋帽類154件,占20.32%;日用商品類89件,占11.74%;房屋及建材類58件,占7.65%;交通工具類39件,占5.15%;首飾及文體用品類28件,占3.69%;農用生產資料類23件,占3.03%;食品類16件,占2.11%;醫藥及醫療用品類6件,占0.79%;煙、酒和飲料類3件,占0.40%;其中,家用電子電器類、服裝鞋帽類、日用商品類、房屋及建材類、交通工具類占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

(三)投訴服務分析
根據投訴服務分析(如圖所示),生活、社會服務類68件,占8.97%;電信服務18件,占2.37%;房屋裝修及物業服務17件,占2.24%;教育培訓服務12件,占1.58%;郵政業服務6件,占0.79%;文化、娛樂、體育服務4件,占0.53%;其他商品和服務4件,占0.53%;旅游服務1件,占0.13%;保險服務1件,占0.13%;公共設施服務1件,占0.13%;其中,生活、社會服務類、電信服務、房屋裝修及物業服務、教育培訓服務、郵政業服務占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

二、綜合分析
(一)家用電子電器類產品與售后服務問題投訴高居榜首,家電商品質量和售后服務問題突出。
2016年全市共受理家用電器類商品投訴210件,占投訴總量的27.7%。家電商品生產和經銷企業“重銷售\輕服務”的狀況由來已久,致使家電商品和售后服務投訴一直居高不下,其中因質量問題投訴的有168件,因售后服務問題投訴的有18件,共計186件,占家電投訴總數88.6%,消費者反映強烈。其存在主要問題:一是銷售的產品質量不高,“三包”期內不按規定執行,推諉扯皮規避法律責任。如新購買的手機未超過七天、十五天包退包換期的,想盡一切辦法拖延期限,以達到不退換手機、常規維修的目的。二是檢測機構少、檢測費用高,難以滿足消費者的維權需要。目前,檢測機構數量少、收取檢測費用高,有的還不直接受理消費者的個人檢測委托,無法滿足廣大消費者的實際需求。當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后,往往通過企業設立的檢測機構來檢測,這樣檢測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三是消費者對售后的服務質量不盡滿意。如維修質量不高,多次返修仍無法解決問題,收費價格過高,無論是否修好第一次上門都要收費。有些維修部門不按規定如實填寫維修記錄,對符合退換貨要求的不予退換貨,不能及時修復的,不提供備用機等。四是經營者不能按約定及時為消費者送達所購商品,違約后不賠償相關損失。
(二)服裝鞋帽類投訴依然較多,質量、價格方面投訴尤為突出。
2016年全市消協組織共受理服裝鞋帽類投訴154件,占投訴總量的20.3%,同比上升1.2%.其中因質量問題投訴的有70件,因價格問題投訴的有61件,共計131件,占服裝鞋帽類投訴總數85.1%,反映的主要問題有:服裝出現掉色、斷線、起球、縮水等,鞋子出現鞋底斷裂、開膠、掉色等問題。而在投訴處理中,由于許多消費者在購貨時沒有索取有效憑證(發票及信譽卡),有關部門無法進行受理處理,失去了維護自身消費權益的證據;消費者購買貨物時未能貨比三家,盲目購物,商品購買后發現其它商場的貨品與自己購買的價格相差較大,要求退貨時出現價格糾紛較多。
(三)日用商品類投訴問題較多,仍為年度投訴熱點。
2016年全市消協組織共受理日用商品類投訴89件,占投訴總量的11.8%。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費者出于對健康的考慮,對簽兒童服務器及家具等日用品的質量及需求量不斷提升。從家具和廚房用品的投訴來看,主要是家具在安裝和使用中出現問題后,經銷商不能及時上門維修;廚房用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裂紋等現象時,經銷商推卸責任,以消費者沒有按正常的方法使用為借口,如果要更換需要消費者自己承擔費用,維修也要讓消費者承擔部分維修費用,造成投訴量的增高。
(四)價格類投訴依舊有增無減,商品購買后出現問題維權難。
2016年共受理價格類投訴98件,占投訴總量的12.9%。從本年度的統計來看,價格類投訴占比較大。一是在商品價格投訴較多,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盲目選購,沒有對所需要購買的商品與其他的店家進行比較,出現價格差別太大,要求退貨時發生糾紛;二是交通價格類價格投訴突出:春運期間各類公路客運車輛擅自漲價,超過規定的票價收費、夜間提前加價、擅自收取空調費等屢見不鮮;客運汽車、出租車服務質量降低;市區出租車在春節期間起步隨意漲價、不管路途遠近統一收費10元,如不按10元付費就拒載。三是飲食服務類餐飲業收費問題較普遍:部分餐飲服務業經營者行為不規范,引起投訴;有的餐飲店沒有明碼標價,在結賬時隨意叫價;仍有個別餐飲店在收取餐具消毒費。
(五)房屋及裝修建材類投訴逐步上升。
2016年共受理房屋及建材類投訴58件,占全年投訴總量的7.7%,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件。從投訴的內容來看,消費者投訴的問題主要是合同以及裝修質量。具體表現為:一是裝修公司夸大宣傳,經營者并不能按照宣傳提供服務;二是規避法律規定,不履行義務;三是售后服務不規范,服務質量不理想。
三、對策及建議
面對新形勢、新特點,只有在創新就去強化措施、完善機制等方面上不斷下功夫,才能更好地做好消費者維權工作,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行業經營者要加強自律,誠信守法經營,提高解決消費糾紛和品牌維護的能力。認真履行法定義務,為消費者提供安全、舒適的消費環境;強化服務意識,提升售后服務人員維權意識,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二)消費者要不斷提高維權意識,通過正規途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科學理性對待廣告宣傳,客觀公正對服務主體、服務內容做出判斷,謹慎選擇,妥善保留消費憑證,以便作為日后維權的依據。
(三)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管,加大處罰力度。完善商家從業不良記錄公示制度,對違法違規從業的商家加大處罰力度,向社會公布商家違規經營記錄及違法侵權信息,引導各行業形成公平競爭、自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機制。
(四)社會各界要發揮好對行業的監督作用,營造安全消費環境。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公眾媒體應充分發揮行業的監督作用,舉報行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提出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合理化意見建議,建立消費維權社會共治新機制,共同營造和諧安全放心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