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檢察機關反洗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6月1日,天水市人民檢察院和人行天水中心支行在反復溝通協商的基礎上,簽訂了《懲處洗錢犯罪合作協議》,打破司法機關和行政單位之間的數據壁壘,形成打擊洗錢犯罪合力,共同為維護天水市金融秩序穩定、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保護人民群眾利益保駕護航。
建立聯絡協調合作機制。確定雙方單位對口部門負責人為聯絡員,具體負責日常工作銜接。確定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工作協調會,主要通報各自反洗錢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共同分析研判天水轄區洗錢犯罪和其上游犯罪新情況、新特點,及時反饋和交流反洗錢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工作經驗,研究制定監管對策。同時,根據工作需要,雙方將聯合舉辦研討會或培訓班,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發現洗錢行為、處置洗錢線索、辦理洗錢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會商機制。明確雙方在做好金融監管信息日常通報工作的同時,對各自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的行政或刑事案件線索及時向對方移送。在辦案過程中雙方加強協作會商,檢察機關就案件線索提供法律意見,提高辦案質效;人行天水中心支行就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提供專業意見,必要時雙方聯合開展案情會商會議,共同研判解決案件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升打擊洗錢犯罪的質效。
發揮職能優勢打擊洗錢犯罪。檢察機關要充分運用提前介入偵查、審查起訴等職能,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并依法審查起訴。人行天水中心支行要加強反洗錢監管,督導金融系統反洗錢機構健全內控機制,優化反洗錢資金檢測模型,有效發現、研判、移送有價值的洗錢線索。同時雙方加強對各自下級機關和監督管理對象的監督、協調和指導,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形成打擊洗錢犯罪合力。
(天水在線編輯: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