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養犬倡議書
廣大市民朋友:
犬是人類忠實的朋友,文明養犬會為人們帶來歡樂慰藉,但不加約束管理,則對環境對他人造成不良影響和妨礙干擾,甚至發生傷人等惡性事件。養犬行為,反映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為進一步規范養犬行為,共同營造文明和諧人居環境,全方位提升城市整體形象,現發出如下倡議:
一、依法養犬。
請自覺遵守《天水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天水市養犬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依法主動辦理犬只免疫和養犬登記手續,不飼養禁養犬種,不遺棄、虐待或者擅自處死犬只,自覺接受養犬管理部門管理。
二、文明養犬。
攜犬外出須牽繩,注意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在樓道電梯及其他擁擠場合,懷抱犬只或者收緊犬繩、貼身攜帶犬只;不得攜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攜犬進入機關、醫院、學校、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少年兒童活動場所、會展中心、餐飲場所、賓館、商場、公共浴室及其他設有禁止攜犬標志的區域;外出遛犬時隨身攜帶衛生紙、鏟子、紙袋等物品,及時清理犬只糞便;在犬只發生持續吠叫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制止。
三、健康養犬。
按照犬類疫病防治有關規定,在犬只出生滿三個月之后十五日內或者免疫間隔期滿之前的七個工作日內,攜帶犬只到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設置的犬只免疫點進行狂犬病免疫接種,取得犬只免疫證明;關愛犬只健康,定期為犬只進行健康檢查,防止人畜共患傳染疾病的發生。
四、安全養犬。
攜犬外出時,用一點五米以內的犬鏈(繩)牽領犬只,并為犬只佩戴嘴套;不得由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單獨攜帶大型犬只;因犬只免疫、診療等原因需要離開飼養場所的,應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依法養犬、文明養犬,是每一個市民的責任和義務。希望廣大養犬市民增強法律意識,規范養犬行為,做一個文明、自律的養犬人,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幸福美好新天水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天水市公安局
天水市司法局
天水市建設局
天水市畜牧獸醫局
天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天水市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