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案件敲響知識產權警鐘
本報蘭州訊(記者李峰實習生張巨明)4月18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和省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辦公室聯合召開甘肅省知識產權保護狀況新聞發布會,公布了2005年我省侵犯知識產權十大案件,這是自2004年11月我省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以來查處的一批大要案。它們分別是:
隴南市武都工商分局執法人員在城郊蘇家壩一帶查抄了一個制假窩點,當場查獲假冒“五糧液”、“劍南春”等名優地產酒7456瓶,涉案案值126萬元。
被告人李開菊給張掖某藥業公司銷售28萬余元假冒藥品,李開菊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處罰金51萬元。
柴建軍等3人購進1萬多條假冒硬“海洋”、假冒軟紅“蘭州”等銷往華亭、莊浪等地。同時3人還在莊浪非法加工生產、銷售假冒卷煙4200條。柴建軍被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罰金。
2005年7月26日至8月2日,甘肅省文化稽查隊對蘭海商貿城及西北電子商貿城共11個庫房檢查,查繳非法音像制品15萬余張(盤)。
蘭州市文化稽查隊在城關區雁西路一居民院內,查獲署名陜西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國少兒出版社等7家出版社的盜版及涉嫌盜版中小學教輔圖書等4萬余冊。犯罪嫌疑人薛發省已被刑事拘留。
蘭州市城關區文化廣播局稽查隊在甘肅三合印刷機械有限公司查獲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非法印刷陜西師大出版社出版發行的小學一至五年級教輔材料2.6萬冊,該公司被罰款3萬元。
包應寬從陜西蒲城縣購進無商標的鞭炮90箱,在未取得“米倉山”和“隴岷花盛”商標使用權的情況下,擅自委托印制其商標標志,粘貼在無商標鞭炮上銷售,被罰款1.7萬元。
大連市金州區種子公司委托武威金西北種業有限公司代繁玉米雜交種“連玉15”600畝,經鑒定,玉米雜交種“連玉15”與標準的“臨奧1號”屬于同一品種。武威金西北公司被判賠償9.6萬元,大連金州區種子公司被判賠償28.8萬元。
2005年9月,甘肅省集郵公司開發制作了甘PZX—3《中國水車之都———蘭州》版票冊3000冊,在該版票冊的封面、封底及包裝盒的正反面使用了梁劍的攝影作品局部“水車大觀園遠眺”。甘肅省集郵公司向梁劍道歉并賠償2萬元。
中科院蘭州化物所、蘭州中科凱迪化工新技術有限公司訴蘭州中科安泰分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常青等人侵犯商業秘密,省高院主持調解后,給予原告10萬元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