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流通差價“封頂”
本報訊(記者朱婕)為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價格行為,進一步降低藥品價格,我省將實行新的藥品招標采購價格作價辦法。7月12日,記者從物價部門了解到,根據省物價局出臺的《關于改革我省集中招標采購藥品作價辦法的通知》,今后,中標藥品零售價格的核定,將實行以中標價為基礎順加規定流通差價率的作價辦法制定中標零售價。350元以下的藥品流通差價率最高不超過15%,其作價公式是:中標零售價=中標價×(1+15%)。350元以上的藥品一律在中標價基礎上直接順加52.50元,且其為最高限價。
省物價局要求我省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對藥品差價率的檢查工作,對亂漲價、亂收費和收費不公示等行為,要予以嚴肅查處。市民若發現亂收費行為,可撥打12358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