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陰雨霏霏,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由公安部統一指揮破獲的“11·12”特大跨國販賣運輸毒品案公開宣判。被告田玉來被判處死刑,其余6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和無期徒刑。這是建國以來我省最大的販運毒品案件,涉案毒品達269.92公斤。
放長線,釣大魚2004年11月,云南省公安邊防總隊接到線報:近期將有大批毒品從云南瑞麗入境。很快,警方截獲了瑞麗開往昆明的兩輛貨車進行檢查。在29根有紅色標記的方木內,查獲了200多公斤高純度海洛因。
這時,兩名運送方木的貨車司機接到貨主打來電話,要他們將兩車木材交給接貨人。為了放長線釣大魚,偵查員將查獲的毒品偽裝還原,由兩名司機按照貨主的要求,將毒品交給在昆明的接頭人運往廣州。
兩天后,藏毒的方木運抵廣州。這時,遠在蘭州的買家田玉來,并不知道毒品已被查獲。11月15日,田玉來接到上線馬國祥的電話,得知毒品已到廣州。他立刻給妻哥馬有文打電話,讓馬有文去接貨。16日,馬有文飛抵廣州,在廣州荔灣區康王5路惠城花園503房會合了馬清元。17日上午,田玉來給馬清元打電話,讓馬清元取出2.2萬元,聯系一個叫“阿強”的人。馬清元將阿強電話號碼和2.1萬元現金交給馬有文。
很快,馬有文按照紙條上的電話號碼和阿強接上了頭。在多次變換支付地點后,馬有文終于和阿強在廣州三九腦科醫院附近的車場倉庫內,交接了藏毒的方木。隨后,馬有文租車將方木運到了廣州市白云區江下村一事先租好的倉庫。當馬有文和馬清元鋸開方木尋找毒品時,被警方抓獲。警方當場繳獲海洛因206公斤。
12月3日,云南省公安邊防總隊和甘肅省公安邊防總隊組成聯合專案組,將聞訊逃至寧夏銀川的田玉來抓獲。
順藤摸瓜,剪除毒網田玉來,48歲,寧夏人,是西北地區一個特大販毒集團的頭目。他手中掌握著一個連接云南、廣東、甘肅、青海、寧夏的販毒網絡。在這個網絡中,馬國祥負責聯系毒品買賣的上家、下家,田玉來負責運送毒品、收款。在田玉來的供述里,一個叫鄭澤川的廣東潮陽縣人進入了偵查視線。
12月15日,馬國祥與鄭澤川電話商定販賣毒品,談妥了交易價格和雙方的利益分配。16日,鄭澤川和買家朱堅輝、朱舜卿夫婦取得聯系。朱舜卿提出可以先購買10到14公斤的海洛因,但要看樣品后接貨。16日上午,鄭澤川派徐東雄到廣州三元里地鐵口,從馬國祥處取得1塊毒品樣板,前往廣花四路百順臺交給朱舜卿。朱舜卿收到后,打電話給鄭澤川,說貨的質量不錯,要求再送一塊樣板。下午,徐東雄又送了1塊。朱同意購買16到20塊毒品(約10到14公斤)。18日,徐東雄再次到三元里地鐵口找馬國祥取毒品時,被甘肅、廣州兩地警方抓獲,當場繳獲毒品海洛因13.92公斤。
隨后,鄭澤川在廣州市白云區機場建發市場落網。2005年2月22日,朱堅輝和朱舜卿夫婦在廣州落網。至此,這條藏毒、運毒、販毒的線路被警方剪除。
毒禍兇猛,流毒無窮審訊中,鄭澤川等人交代了另一起販毒的經歷。2003年7月,馬國祥從阿強手中購買了藏在漢白玉佛像里的海洛因50公斤。馬國祥和鄭澤川協商交易后,由田玉來負責運送。田玉來讓馬有文分批多次到廣州市三元里地鐵口處給鄭澤川送毒品,而鄭澤川方面則由徐東雄接毒品,再賣給朱堅輝和朱舜卿二人。
在佛像和方木中暗藏海洛因256公斤,數量如此之大的海洛因到底從何處來?根據警方的資料,這批重達
256公斤的毒品來自緬甸金三角一個號稱“毒梟之王”的人。2005年9月
22日,中緬聯合專案組與老撾警方密切合作,在老撾川壙省將“毒梟之王”抓獲。
2007年4月28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田玉來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馬有文、馬清元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分別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鄭澤川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徐東雄犯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以朱舜卿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朱堅輝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以上被告均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