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捧紅畫家炮制后海“僧人船震”事件;為幫旅行社推廣奧運奢華游項目,策劃“干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曾為郭美美炒作的幕后推手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及其公司,多次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和發布虛假信息服務,涉案53萬余元。今天上午因涉嫌犯非法經營罪,立二拆四在朝陽法院受審。
同案被訴的還有楊秀宇擔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策劃總監和實際負責人的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爾瑪天仙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簡稱爾瑪互動公司)兩個單位,及曾分別擔任兩個單位媒介部主管、客戶經理的盧梅。
檢方指控 立二拆四涉嫌非法經營罪
起訴書顯示,被告人楊秀宇1973年9月13日出生,漢族,吉林省人,大學文化,案發前是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兼策劃總監,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
被告人盧梅網名“梅子”、“非洲我最白”,1983年4月22日出生,漢族,湖南省人,大學文化,系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媒介部主管、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客戶經理。因涉嫌犯非法經營罪于2013年9月26日被批準逮捕。
檢方認為,楊秀宇作為爾瑪天仙公司及爾瑪互動公司主要負責人,策劃、實施非法經營活動,系兩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盧梅直接參與實施爾瑪互動公司的非法經營活動,系直接責任人員。應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兩單位及被告人楊秀宇、被告人盧梅的刑事責任。
上午9時,朝陽法院二層大法庭內,立二拆四的兩名辯護律師、盧梅的辯護律師走入法庭,法庭隨后將兩家爾瑪公司的訴訟代表人傳喚至庭。
少時,兩鬢略有斑白、身穿白色襯衫的立二拆四以及盧梅分別被法警帶入法庭。
通過有償刪帖、發布虛假信息牟利
檢方指控,被告單位爾瑪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和發布虛假信息服務,經營數額共計人民幣53萬余元。
在此過程中,楊秀宇全面負責該公司的經營,并由其決策后指派公司員工從事上述活動。
2010年3月,楊秀宇授權他人代表公司與武漢某衛生用品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網絡品牌管理合同,后由盧梅聯系曹鳳友(另案處理)等人為該公司有償刪除網上負面信息,并收取刪除費6萬元。
2010年10月,楊秀宇授權他人代表公司與某衛生用品公司簽訂網絡危機公關推廣合同,后由盧梅聯系曹鳳友等人為該公司有償刪除網上負面信息,并收取刪除費3萬余元。
2011年9月,楊秀宇與江蘇某建筑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網絡公關合同,后由盧梅聯系曹鳳友、趙玉科(另案處理)等人,為與該公司有業務關系的某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償刪除負面信息,并收取刪除費5萬余元。
被告單位爾瑪互動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間,在被告人楊秀宇決策下,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并由盧梅負責聯系他人進行刪除信息。
其間,楊秀宇于2012年12月,代表爾瑪互動公司接受王某某的委托并與之達成為某藥業股份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網絡輿情監測及危機公關的合作意向,后由盧梅聯系趙玉科為該公司有償提供刪除互聯網負面信息服務。
為此,爾瑪互動公司向委托人王某某收取刪除費用22萬余元。
典型案例
一手策劃“僧人船震”事件
2011年10月,楊秀宇與某文化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網絡推廣合同,約定對該公司旗下畫家安某某進行炒作。
楊秀宇負責策劃,安排安某某著僧服與兩名女子在西城區后海登船,并在船中引發船體晃動,楊秀宇拍攝視頻后以“僧人船震”的新聞事件上傳至互聯網引發網民關注,以達到炒作畫家安某某的目的。
為此,爾瑪天仙公司收取該公司支付的17萬余元。
策劃“干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事件
2012年4月,楊秀宇與某旅游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奧運奢華游網絡推廣合同,約定對該公司888萬元包機去倫敦看奧運會開幕式旅游項目進行炒作。
之后,楊秀宇負責策劃,并選擇女模特巫某(別名“楊紫璐”)假扮炫富女,利用昵稱為“楊紫璐”的個人微博賬號陸續發布“干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等虛假信息,引發網民關注,以達到炒作該公司奧運奢華游項目的目的。為此,爾瑪天仙公司收取該公司支付的19萬元。
立二拆四曾在博客上承認,楊紫璐事件是他一手策劃的,他是楊紫璐真正的干爹。
庭審現場 承認把虛假事件炒成新聞 植入廣告從中獲利
楊秀宇當庭交代,2013年8月19日他和盧梅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時,他正和同事在長白山一帶旅游。
對于檢方指控,楊秀宇和盧梅并不持異議,而兩家被告公司的訴訟代表人則表示,只是公司成立時進行了出資,但并沒有參與楊秀宇的實際經營,對情況不清楚。
楊秀宇稱:“在炒作事件當中,都是虛假的,并不是新聞。”楊秀宇稱,他捏造事實進行炒作的目的就是希望這些事件能夠成為社會新聞事件,他的公司好在此中植入客戶廣告,以此獲利。
“我之前覺得這是網絡上普遍存在的虛擬信息。”楊秀宇說。
編“炫富女認干爹” 再編“其被拋棄嫁民工”
楊秀宇法庭上供述,爾瑪天仙公司和爾瑪互動公司是一套人馬兩個牌子,其實都是由自己實際經營和控制的。“事件營銷是業內常用手段,具體是通過制造事件或話題引發網友和社會關注,從而達到商業炒作的目的。”
楊秀宇稱,對楊紫璐進行策劃時,自己也比較煩“認干爹”的行為,所以就編造了一個認干爹的炫富女,最后被拋棄后“下嫁”給了農民工,制造了這么一個典型的反面形象。
截至記者發稿,庭審仍在繼續。
新華社報道,立二拆四在被警方抓獲后曾交代,“從某種意義上,我是中國第一代網絡推手。”立二拆四公司經營最好的時候,年收入將近千萬元。
2011年6月,曾在微博上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虛假身份認證的郭美美因炫富而備受關注。之后,立二拆四在第一時間發微博惡意攻擊中國的慈善救援制度。
2012年,就在郭美美漸漸遠離公眾視野之時,其微博突然發布一段英文,再度引起關注,“Well,when there have some uneducated person scolding you,don’t do anything,coz life is notfair,you must adapt to it,youhave to know that those peoplecould not become a prince among men,so……”
這段漏洞百出的英文瞬間火爆起來,網友們翻譯了多個版本。據《法制日報》報道,該段英文出自立二拆四之手。“不管怎么樣,這段話讓郭美美又重新火了起來。她新開了一家店,要的就是這種效果。”立二拆四稱。
立二拆四稱,他在炒作網絡事件時首先要留給網民想象和發揮的空間,其次是讓網民們占據智力上的優越感,這是網絡炒作所必不可少的元素。
新聞鏈接 網絡造謠者相繼落網
秦火火
今年4月17日,與立二拆四一同被抓的曾在爾瑪互動公司工作的網絡推手秦志暉(網名:秦火火)因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 他是自去年“兩高”出臺相關司法解釋以來,首個獲罪的網絡造謠者。
周祿寶
2013年8月9日,周祿寶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依法批準逮捕。他自封為時事評論人、網絡名人和網絡反腐維權斗士等,僅2012年以來,在網上發布攻擊、詆毀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帖文1.5萬余篇,先后對20多個單位和個人實施敲詐勒索。
傅學勝
上海雷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為泄憤報復、誹謗他人,在網上一手制造傳播“‘情婦’舉報副區長、公安分局長”、“中石化‘非洲牛郎門’”等謠言。2013年8月20日,傅學勝被上海警方刑拘。
董良杰
北京市公安局2013年9月28日公布,知名“環保專家”董良杰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董良杰的新浪微博名“環保董良杰”有30萬粉絲,其發布信息包括大量謠言:“自來水里的避孕藥”、“舟山人頭發里汞超標”、“南京豬肉含鉛超標”、“惠州豬肝銅超標”等。
格祺偉及其團伙
2013年10月,自稱“全媒體記者”、“自由撰稿人”的知名網絡人士格祺偉及其團伙成員張桓瑞等人被陸續批捕。據湖南衡陽警方調查,格祺偉及其團伙涉嫌敲詐勒索和尋釁滋事犯罪線索達200多條,已初步查證36起,涉案金額達數百萬元。
董如彬
網名“邊民”,在新浪和騰訊微博的粉絲總人數超過十萬。董如彬是云南邊民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涉嫌在網上編造、傳播謠言牟利。2013年10月,董如彬被批捕。文/記者 張雷
本版文(除署名外)/記者 王曉飛 (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