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唐遠知 魯進峰 閻世德) 11月30日下午,禮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武建勛和另兩名民警在外出辦案返回途中酒后駕車,在西和縣長道鎮將56歲的張牛過嚴重撞傷,之后,肇事者置傷者于不顧駕車逃逸,被撞者因延誤救治不治身亡。這起震驚全省的肇事逃逸案經本報等新聞媒體曝光后,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日前,禮縣縣委對“11·30”案的有關領導做出處理決定:同意縣公安局局長李岷平和政委楊科引咎辭職的請求,免去主管刑偵的公安局副局長李根第的職務,并對全縣政法隊伍展開全面整頓。
局長政委引咎辭職
12月11日下午,記者與禮縣政法委和縣委辦有關負責人取得聯系。據介紹,“11·30”案發生后,引起了隴南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廳等部門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12月8日晚,禮縣縣委常委會就“11·30”召開專題會議作出處理決定,同意縣公安局局長李岷平、政委楊科引咎辭職的請求,免去李根第縣公安局副局長職務,并履行了有關程序。12月9日,另兩名涉案者、禮縣刑警一中隊中隊長孫志剛、技術警員張軍因涉嫌包庇罪被西和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禮縣公安局局長李岷平、政委楊科引咎辭職,主管刑偵的公安局副局長李根第被免職。
政法系統全面整頓
據禮縣政法委主要負責人介紹,“11·30”案暴露出該縣政法系統,尤其是公安隊伍中存在的作風問題,禮縣縣委常委會做出決定,從12月8日起,對全縣公檢法隊伍進行全面整頓。12月9日下午,縣委縣政府組織全縣政法系統召開大會,縣委書記通報了“11·30”案的調查情況,常務副縣長宣布全縣政法系統隊伍整頓、執法整改的兩個方案,要求全體干警認真學法、模范守法、公正執法,學習公安部“五條禁令”,嚴禁干警酒后駕車,對執法犯法者一經發現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