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區少數警車亂鳴警笛 強闖紅燈 用語欠禮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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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曾華鋒 |
“嗚!嗚!嗚!”7月25日上午9時11分,巨大的警笛聲在蘭州市天水中路響起,緊接著,在路旁10樓辦公的記者,隔著緊閉的窗戶就聽到警車揚聲器傳來的吆喝聲,這類噪音每天要聽到一二十次。“煩死了!”蘭州市民抱怨道,“難道這些警車沒人管?”
今年2月21日,《公安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安民警駕駛警車執行警務活動及執勤用語的通知》中明確要求:“執行緊急警務活動時,盡量不使用或少使用警燈、警報器;執行非緊急警務活動時,不得使用警燈、警報器或將警車停放在高級賓館、飯店或娛樂場所門口;在明令禁止鳴警報器的路段、區域和時間,不得鳴警報器。”
但是,在蘭州市區行駛的少數警車卻將警笛弄得聲聲響、喇叭不停叫,有時晚上也不消停,不少市民抱怨常常在深夜被尖銳的警笛聲驚醒。
警務用語欠禮貌是蘭州市民對少數警車的另一種抱怨。公安部在通知中要求“民警在駕駛警車執行警務活動需要喊話時,應使用規范用語,做到態度和藹,用語準確、簡練,吐字清晰”,并公布了《駕駛警車執行警務活動規范用語》。但還有少數警車動輒就用揚聲器大聲呵斥:“讓開!讓開!”、“前面的車靠邊去!”聲音很大,方圓幾百米都能聽到,令不少市民心生反感。
為此,今年兩會期間,蘭州市政協委員梁和提出了《建議警車開道語言要文明有禮貌》的提案。建議在非特殊需要、一般情況下,盡量不要使用警車開道,盡量避免擾民行為;在執行特殊公務時應注意方式方法;開道車輛多用“請讓讓道,謝謝合作;對不起,請靠邊停,謝謝”這類文明用語、規范用語。遺憾的是,這一建議沒有收到良好成效。
闖紅燈也是蘭州少數警車的一大特色。只見紅燈亮起,所有的車都停在斑馬線后。一輛警車邊按喇叭邊從隊列中“唰”地駛出,在眾目睽睽之下越過斑馬線,闖過紅燈,絕塵而去。這一幕在蘭州時有發生。
《人民日報》 (2006-08-15 第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