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蘭州訊(記者尤婷婷)從蘭州市公安局8月22日上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經過歷時近1年的縝密偵查,七里河公安分局一舉摧毀了“11·18”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這個以胡松玉為首的犯罪團伙,長期盤踞在七里河及西站地區,大肆進行搶劫、敲詐勒索、非法討債、收取保護費等有組織犯罪活動,涉案成員達53人。該案涉案成員多,案件起數多,堪稱今年全省打黑除惡之最。2006年5月,該案被省公安廳和公安部列為“11·18”省級、部級督辦案件。目前,已抓獲涉案成員43名,均被依法逮捕并移送起訴。
2005年9月,七里河分局刑警二中隊接到西站二手手機市場部分群眾舉報,一名姓李的男子帶領一伙人搶走他們的手機,并自稱是西站一帶的老大,還強行收取保護費。接報后,七里河分局對此案高度重視,迅速成立了25人組成的專案組展開全面偵查。
現已查明,胡松玉等人自2004年結成犯罪團伙后,不斷壯大團伙勢力,至2005年初形成雛形,逐步發展成為帶有黑社會性質的有組織犯罪集團。他們分工明確、團伙成員眾多、作案手段殘忍,以替人出氣、討債、收取保護費為名進行犯罪活動,并從中牟利。主要犯罪嫌疑人胡松玉2003年2月因敲詐勒索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刑滿釋放后,結識了田春生、沈虎等人,在七里河晏家坪、西站一帶糾集社會閑散人員結成團伙。至2005年初,又發展李立峰等36人,組成了以胡松玉為組織領導,以沈虎、田春生等16名成員為骨干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
據悉,以胡松玉為首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從2004年10月至2006年3月,共有組織地實施了各類刑事犯罪38起。目前,已繳獲了自制手槍等大量的作案工具,追回贓款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