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審出2.3億違規資金
本報記者 丁煒娜 實習生 楊勇 為您報道 昨日,蘭州市審計工作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會議召開。省長助理、蘭州市市長張津梁強調,今后,凡是蘭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及關系民生的重大建設項目,都必須嚴格進行審計,未經審計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今年,蘭州市審計部門將對市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蘭州市發行福利彩票募集的社會保障資金等進行審計。
去年審出2.3億違規資金
2006年,蘭州市以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基本建設項目審計、專項審計、績效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領導機關交辦審計事項為重點,共對450個單位實施了審計。通過審計,查出違紀違規金額2.3億元,損失浪費金額217萬元,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人,涉案金額27萬元。
72名干部今年接受審計
據悉,經濟責任審計也是今年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今年全市計劃對72名領導干部及企業領導人員進行審計。蘭州市將強化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決策權、經濟管理權、財經政策執行權、經濟監督權和遵守廉政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掌握領導干部在重大經濟決策、重大財政財務收支等方面的情況。根據要求,從今年開始,蘭州市將每年安排一批市直部門進行任中審計,力爭在一屆任期內,對市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都進行任中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