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訊 (記者劉健) 因涉嫌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等問題,蘭州市總工會原黨組書記、主席金大年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并被移送司法機關繼續接受調查。這是記者11月3日從有關方面獲悉的。據悉,同時受到黨紀政紀處理的還有蘭州西北中學原黨支部書記、校長胡萬賢,蘭州市體育局原副調研員黃銀海。
記者了解到,日前,經蘭州市紀委常委會審議并報請中共蘭州市委決定,對上述3人作出了黨紀政紀處理。據悉,金大年任職期間,在市總工會有關工程建設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將其擁有股份的企業經營虧損轉嫁給市總工會,給市總工會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根據黨紀政紀規定給予金大年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繼續調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胡萬賢在任蘭州西北中學校長期間,違反規定亂收費、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貪污違規收取資金165萬余元;利用職務便利,受賄2.5萬元,為他人牟取利益;參與私分國有資產6萬元。已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16年。根據黨紀政紀規定,給予胡萬賢開除黨籍處分,建議行政給予開除公職處分,建議有關部門取消胡萬賢甘肅省先進工作者稱號。
黃銀海在任職期間,利用為單位采購設備、辦理存款的職務便利,收受有關單位賄賂88650元。黃銀海已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根據黨紀政紀處分規定,給予黃銀海開除黨籍處分,同時建議行政給予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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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年男,漢族,1947年1月出生,榆中縣人,大學文化程度,1965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入黨,歷任七里河區政府副區長、區長、安寧區委書記、中共蘭州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等職,2002年1月任蘭州市總工會黨組書記、主席(正縣級),2007年4月退休。
胡萬賢男,漢族,1952年11月8日生,甘肅省永登縣人,大學文化程度。1974年8月參加工作,1982年8月入黨。蘭州西北中學原校長、黨總支書記(正縣級)。蘭州市原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委員、人大代表。
黃銀海男,漢族,1956年8月出生,甘肅省蘭州市人,大學文化程度,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76年11月入黨,2002年7月任蘭州市體育局體育經濟處處長,2007年8月任蘭州市體育局副調研員(副縣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