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5日,清水縣委書記劉天波主持召開十四屆縣委常委會第八十五次會議。縣委常委馬越垠、王新強、牛軍、馬利民、牛永禎、張秀麗、王馬代、蔡俊杰、周濟出席會議;縣人大常委會主任趙云清,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宋宏亮、趙愛平、畢德祥、劉志偉,副縣長張煒、楊泉、秦永斌、馬庭堅、楊慶森,縣長助理周倜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議聽取并通過了關于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意見的匯報。會議指出,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旨在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轉發<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于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支持和保障縣人大及縣人大常委會和鄉鎮人大依法行使職權,在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建設幸福美好新清水中充分發揮作用。
會議要求,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切實提高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縣鄉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健全完善黨委領導人大工作制度;充分發揮人大常委會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營造支持人大工作的理論宣傳環境。要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切實增強依法監督實效;落實人大及其常委會重大事項決定權;保障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選舉任免權;改進規范人大及其常委會會議。要充分發揮各級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加強代表選舉工作的領導;優化代表組成結構;做好人大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工作;進一步規范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要著力加強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和鄉鎮人大建設,強化人大常委會思想政治建設;優化人大常委會組織建設;加強和規范縣人大及其常委會機構建設;加強鄉鎮人大建設;加強人大干部隊伍建設;保障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動經費,為建設幸福美好新清水充分發揮作用。
會議研究了機構編制工作。根據市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意見》(市委發【2015】40號)和市編辦《關于清水縣人大及其常委會機構調整等事項批復》(天機編辦批字【2016】4號)文件精神,縣人民代表大會設法制委員會和財政經濟委員會,正科級建制,核定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職數各1名;縣人大常委會內設辦公室、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城建環保工作委員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代表人事工作委員會,均為正科級建制。核定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核定其它四個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職數各1名。核定永清鎮等18鄉鎮人大專職主席職數各1名,人口在3萬人以上的永清鎮核定人大專職副主席職數1名(副科級)。
會議還研究了干部人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