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天水市推進農業水價
綜合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辦發〔2016〕16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市屬及駐市有關單位:
《天水市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天水市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6〕118號)和市委辦公室《印發<中共天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6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市委辦發〔2016〕31號)精神,加快推進全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現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節水優先戰略方針,以完善農田水利工程體系為基礎,以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為核心,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推行農業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為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綜合施策。將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與水權制度建設、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機制創新、農業發展方式轉變、投融資機制改革緊密結合,綜合運用工程配套、管理創新、價格調整、財政獎補、技術推廣、結構優化等措施統籌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堅持兩手發力。堅持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并舉,既使市場在水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促進農業節水,也更好地發揮政府引導作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保障農業基本用水需求,確保總體上不增加農民負擔。
堅持供需統籌。加強供水管理,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強需求管理,全面提高農業用水精細化管理水平,推動農業用水方式轉變。
堅持因地制宜。針對各縣區不同的水資源稟賦、灌溉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等,結合土地流轉、農業生產經營情況,加快推進農業水價改革。
堅持節水增效。加快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加快推廣高效節水技術。堅持水價調節、水權流轉、市場主導、政府引導,通過節水增效,促進種植業結構優化調整,加快發展特色農業、設施農業,推動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
三、總體目標
用10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節水和農田水利體制機制創新、與投融資體制相適應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提水灌區落實水管單位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高揚程提水灌區落實電費補貼。泵站、渠系配套完備。水權制度建立。膜下滴灌、壟膜溝灌普遍應用。補充灌溉區,融合發展人飲供水與農田灌溉,以農村供水站帶農田灌溉站,逐步合并管理。萬畝以上灌區骨干工程得到改造更新,農業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建立并普遍實行,適宜的節水技術普遍應用,特色農業集約化發展,農業水價總體達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用水效率和效益明顯提升。
四、主要任務
(一)完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
1.加快農田水利工程建設。以縣區農田水利規劃為依據,整合高標準農田、農村土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等涉水項目,吸引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資、PPP方式投入農田水利建設,加快推進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工程和果蔬產區高效節水灌溉工程等重點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加快末級渠系配套、涵閘維修、泵站更新改造,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數,解決農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問題。(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完善供水計量設施。加快供水計量體系建設,新建、改擴建工程同步建設計量設施;尚未配備計量設施的工程要抓緊改造,全面配套地表水灌區計量設施,大中型灌區骨干工程全部實行斗口及以下計量供水;小型灌區和末級渠系根據管理需要細化計量單元,結合區域輸配水形式,選取合適的計量設施。以管道輸水為主的,可采用水表、流量計等計量設施;以渠道輸水為主的,可采用流量計、量水堰等計量設施。地下水灌溉機電井全部安裝水電聯動的智能化計量裝置,已安裝但達不到要求的要升級改造,精準計量到地塊、到農戶。(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天水供電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建立農業水權制度
1.確定農業用水總量指標。以縣區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為基礎,堅持區域與流域相結合,綜合農業用水定額、灌溉面積、水文數據、渠道水利用系數、種植結構等因素,核定鄉鎮用水總量控制指標。(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明晰農業初始水權。農業初始水權要與土地承包權相匹配,確權到水源、到工程、到地塊、到協會或用戶,頒發用水權證,權證期限與土地延包期相一致。實行取水許可動態管理制度,將鄉鎮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細化分解到村集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等用水主體。(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3.鼓勵水權流轉。根據年度來水量預報,實行年度動態水權制度。以流域為界,建立水權交易市場,自由競價,有序交易。對交易余量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水管單位回購,年度清零。水權確定后新增的用戶從水市場購買水權,以水權流轉提升用水效率和效益。在滿足區域內農業用水的前提下,推行節水量按市場價跨區域、跨行業轉讓。(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加強供水管理
1.強化供水計劃管理和調度。依據《甘肅省行業用水定額》,細化各灌區灌溉定額,加強供水計劃管理,科學調配水資源,保障合理的灌溉用水需求。(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加強供水過程控制。大中型灌區按照灌溉輪次,全面實行先買水后供水的辦法。地表水實行年初預安排,按月調度,輪次控制,年末決算。地下水實行一井一表一卡一臺賬。井河混灌區堅持地表水優先,地下水補充。(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3.加強用水終端管理。鼓勵發展農民用水自治、專業化服務、水管單位管理和用戶參與等多種形式的終端用水管理模式,探索實行物業化管理。支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規范組建、創新發展,并充分發揮其在供水工程建設管理、用水管理、水權分配、水費計收等方面的作用。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明晰農田水利設施產權,頒發產權證書,將使用權、管理權移交給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受益農戶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明確管護責任,落實管護經費。(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4.深化行業改革。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離。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行政,水管單位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提升供水服務水平,建立管理科學、精簡高效、服務到位的運行機制。做好工程維修養護,保障工程良性運行。(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加快推廣農業節水措施
1.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在穩定糧食及經濟作物產量的基礎上,根據水資源稟賦,因地制宜調整優化種植結構。壓減水資源短缺區域高耗水低效益作物面積,大力推廣低耗水高效益作物。(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畜牧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推廣節水技術。大力推廣管灌、滴灌等節水灌溉技術,集成發展水肥一體化技術,積極推行農機農藝節水措施,開展節水農業試驗示范和技術培訓,提高農業供水效率和效益。(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
1.分級制定農業水價。大中型灌區骨干工程農業用水價格原則上實行政府定價,具備條件的可由供需雙方協商定價。大中型灌區末級渠系和小型灌區農業水價,鼓勵實行協商定價,也可實行政府定價,具體由物價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商定。社會資本投入建設的工程,實行協商定價。政府定價的,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實行分級管理;協商定價的,報物價、水務部門備案。(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完善成本監督機制。政府定價的農業水價,實行成本監督制度,準許計入定價成本項目和標準,逐步建立健全成本公開制度,加強審計監督和行業監管,不斷完善成本監督機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審計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3.合理確定水價。政府定價的,綜合考慮供水成本變化、增產增效情況、高效節水發展、水資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戶承受能力等,合理確定水價。供水價格原則上應達到或逐步提高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協商定價的,按照自愿平等、有利于促進節水、保障工程良性運行和農業生產發展的原則,協商確定。(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4.適時調整水價。已建成工程水價,堅持一次批復、小步快走、動態調整,逐步達到運行成本。新建工程水價,要在項目初設階段明確水價形成方式、價格構成和價格水平,保障投資者權益。井河混灌區要統籌地表水、地下水價格,地下水超采區、限采區地下水水價應等同或略高于地表水水價,確保用好地表水、少用地下水。合理制定水資源費征收標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5.實行分類水價。統籌考慮區域農業發展政策、生產效益、用水量等,區別耕地性質、作物種類、供水水源、灌溉方式等用水類型,在終端用水環節實行分類水價機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國土資源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6.推行分檔水價。實行農業用水定額管理,合理確定水量階梯和加價、優惠幅度,逐步建立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少用遞減優惠,節獎超罰,促進農業節水。河流來水量季度變化較大的,季節水價要豐低枯高;用水量季度變化較大的,季節水價要峰高谷低,調節供需。用水量年際變化較大的,探索用水合同管理,可實行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相結合的兩部制水價。(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國土資源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六)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
1.建立補貼機制。在完善水價形成機制的基礎上,建立與節水成效、調價幅度、財力狀況相匹配的農業用水精準補貼機制。補貼標準根據定額內用水成本與運行維護成本的差額確定,補貼對象主要為定額內用水的種植戶、農民用水者協會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建立節水獎勵機制。逐步建立易于操作、用水戶普遍接受的農業用水節水獎勵機制。對采取節水措施、調整種植結構節水的規模經營主體、農民用水者協會和農戶,給予獎勵,提高用水戶主動節水的意識和積極性。節水獎勵標準,由各縣區自行確定。(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3.多渠道籌集獎補資金。統籌財政安排的水管單位工程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維修養護經費、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農田水利工程設施維修養護補助、調水費用補助、高揚程提水灌區電費補貼、有關農業獎補資金等,落實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資金來源。(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1.強化主體責任。各縣區政府是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責任主體,要盡快研究制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改革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細化年度改革目標任務。
2.加強指導協調。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協調配合,加大對各縣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的指導支持力度。各縣區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及時總結改革經驗,適時予以推廣。
3.加強監督考核。要將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納入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市上每年對縣區政府進行考核。對敷衍塞責、推諉扯皮、貫徹乏力的要追責問效。
4.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做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政策解讀,加強宣傳引導,強化水情教育,樹立節水觀念,增強節水意識,提高節約用水的自覺性,為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