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水市委辦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市委辦發[2006] 59號
關于評比表彰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先進縣區、
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家的通知
各縣、區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
為了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和《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省委發〔2005〕63號)精神,營造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良好環境,培養和造就一批高素質的企業家隊伍,促進我市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評比表彰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先進縣區、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家,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名額
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家評選范圍為:我市轄區內的個體、私營企業,自然人和私營企業控股或由其運營的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以及這些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全市擬評選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先進縣區2個,優秀非公有制企業11戶,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家24名。2005年底全省表彰的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先進縣區、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和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家不再參加本次評選。同一企業不能同時推薦優秀集體和優秀個人。
二、評選條件
(一)發展非公經濟先進縣區評選條件
1、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各項方針政策,把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全縣(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2、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工作協調機制健全,形成了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合力,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有一個比較寬松和諧、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
3、放寬對非公有制經濟市場準入,逐年增加對非公有制經濟的財稅金融支持。依法對非公有制經濟履行監督和管理職能,維護非公有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4、不斷完善對非公有制經濟的社會服務。在統籌融資、市場開拓、技術支持、認證認可、信息服務、管理咨詢、人才培訓等方面措施到位,服務力度較大。
5 、取消了不合理的收費項目,減輕企業負擔的工作成效顯著。沒有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現象。
6、2005年非公有制經濟的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營業收入、交納稅金、就業人數的增長速度在我市各縣(區)中處于領先地位。
7、近三年內無重大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方面的事故,完成了市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指標。
(二)優秀非公有制企業評選條件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經營,照章納稅。企業具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競爭力,在本地區和同行業中有良好的信譽。
2、經營管理行為規范,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生產、安全、環保、衛生、勞動保護等責任制度、計量保證體系和全面質量管理體系。
3、注重企業技術進步,企業新產品研發和技術創新的能力較強。積極爭創國家和省級名牌產品,杜絕無標生產。
4、在安置農村富余勞動力、城市下崗失業人員方面成績突出。
5、積極參加扶貧開發、社會救濟和“光彩事業”等社會公益性活動,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
6、能按政策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基本保障。協調勞動關系的機制比較健全,支持工會組織工作,推行 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
7、銷售(營業)收入、交納稅金、就業人數在本地區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截止2005年底,企業的年銷售(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建筑企業,2005年度工程結算收入須達到1000萬元以上)。少數民族地區、省市認定的科技型企業可在此方面適當放寬評選條件。
(三)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家評選條件
1、自覺學習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愛國敬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2、市場開拓意識強,在企業經營、技術、管理上大膽創新,有比較規范有效的運行機制。
3、堅持以人為本,逐步建立了職工工資正常的增長機制。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企業的勞動用工、工資報酬等方面的制度健全。支持工會工作,尊重和維護職工的各項合法權益。
4、注重企業的文化建設,培養員工樹立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5、積極參與“光彩事業”,支持社會公益事業。
6、重視并按政策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基本保障。
7、連續3年以上擔任企業廠長(經理、董事長)職務,企業的銷售(營業)收入、交納稅金、就業人數在本地區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截止2005年底,企業的年銷售(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建筑企業,2005年度工程結算收入須達到1000萬元以上)。少數民族地區、省市認定的科技型企業可在此方面適當放寬評選條件。
(四)近三年內,企業或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評選
(1)生產或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
(2)偷稅、抗騙稅、逃廢銀行債務、有不良信譽記錄的;
(3)發生重大安全生產和死亡事故,沒有完成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指標的;
(4)環境污染防治設施運行不正常,或污染物排放不達標,或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
(5)拖欠勞動者報酬的。
三、評選獎勵辦法
(一)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先進縣區的評選,在各縣申報的基礎上,按照先進縣區評選條件,由市直相關部門推薦,報市委、市政府審批。
(二)縣區屬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和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家由縣區黨委、政府審核推薦,市經委對上報的推薦材料初審后,報市委、市政府批準。原市屬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成立的民營企業符合參加評選條件的,由市經委、市建設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糧食局等主管部門組織推薦,報市委、市政府批準。
(三)參評的企業和企業家要認真填寫申報表,附上相關部門審核確認的2005年度企業的統計報表和財務報表;參評企業稅金交納情況,必須出具當地稅務部門認可的納稅憑證或有效證明,安全、環保的狀況也必須由當地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材料。
(四)申報材料連同有關證明、證書的復印件一式2份,于2006年5月底前報送市經委非公有制經濟科,由市直相關部門對上報的推薦材料初審匯總后,上報市委、市政府批準,同時附報企業、個人單行材料。
(五)評選出的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先進縣區、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家在準備召開的全市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大會上隆重表彰。對評選出的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先進縣區給予5萬元的現金獎勵并頒發獎牌,對評選出的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優秀非公有制企業家頒發獎牌和榮譽證書。
業務聯系部門及聯系人:天水市經濟委員會非公有制經濟科李海云,聯系電話:681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