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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打腳踢警察 暴力抗法被罰 |
(2005-12-20 11:18:27) 有位讀者讀過此文 來源:天水日報 張和平 打印本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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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水縣公安局對日前發生在縣城區的一起暴力襲警案件犯罪分子王某、張某進行了公開逮捕,二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清水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清水縣黃門鄉小河村農民;張某系清水縣永清鎮人,無業居民。 10月19日23時許,清水縣公安局巡警大隊接“110”報警,一自稱王新(化名)的報案,自己在該縣計生局樓下酒吧被人毆打,要求出警。正在當晚值班的巡警大隊民警曹某、紀某二人即駕駛警用摩托車及時趕到現場,由報案人王新指認毆打他的當事人王某,紀某、曹某兩位民警亮明身份,詢問事發經過,并依法口頭傳喚王某到巡警大隊進行調查,剛走出酒吧門外,張某從酒吧追出,不讓民警帶王某走,并進行撕扯,民警紀某、曹某隨即對王某進行強制傳喚,王某、張某即對民警紀某、曹某大打出手,并搶去民警的警棍,對民警曹某、紀某進行毆打,王某又將警用摩托車一腳踏倒,后被增援民警趕到才將二人制服。民警曹某、紀某當即被送往清水縣人民醫院治療,現已康復出院。 王某、張某二人目無國法,對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進行暴力毆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之規定,王某、張某因涉嫌妨礙公務罪被清水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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