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記者 張瑩 編輯 岳三猛)近日,因正部級落馬高官自述與女明星情史,口述體反腐紀實文學《追問》走紅。
先期拿到該書的觀海解局記者發現,其中有個叫李立青(化名)的市委副書記很有意思:他只收熟人的錢,一般人的錢物都退了,以至于被雙規之前還被認為是個清正廉明的干部。
其實,這種自詡很有“原則”的清官偽裝者并不少,個別甚至搞出“三個不收”:數額太大的、關系不太熟的、看不順眼的,統統不收。
對于這種有“鴕鳥心理”、試圖確保安全的熟人賄賂,專家建議進一步厘清權力邊界,凈化畸形的官員“朋友圈”。
貪官自述:一般人的錢不會要
3月23日晚,由中央黨校出版社出版的口述體反腐紀實文學《追問》,舉行新書發布會。作者為中國作協會員丁捷,他還是江蘇省屬某文化單位的紀委書記。
3月25日,丁捷在做客觀海解局直播間,接受《玉言》欄目采訪。他從中紀委和省紀委提供的633個案例中,遴選出28個以上地廳級與省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最后成功與他們接觸。與其中13人面對面長時間交談,獲得了數十萬字關于他們人生道路、心靈歷程和靈魂語言的第一手材料。最后,又從中選擇8位典型,進行深度記述。
在本書的第二部分《無法直立》中,丁捷寫到了這樣一名落馬干部:某個市的政協主席李立青(正廳級)在擔任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和市委副書記的6年時間里賣官賣爵,并為煤礦老板、開發商等大開方便暴富之門,伙同妻子、女婿等親屬受賄4600余萬元,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

在接受采訪時,李立青說他和妻子只收一個叫許博士及其關系戶的錢,不擴大范圍。“一般別人來找我辦事,給點香煙給點酒給幾張衣服券超市卡什么的,我幾乎都退了。給我錢,我更是不會要。”至于原因,他表示,自己不想為這些小恩小惠替人家做事,還弄得滿城風雨一身貪名。
至于商人許博士,他的定義是“自己人”——后者不但幕后操作幫時任教師的李立青成功謀到市府秘書處干部一職,還進一步將李立青推到正廳級職務上。于是,許博士趁著李立青女兒結婚時,一把送上888萬元,后者也就笑納了。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此時的李立青就變成了這個商人的木偶,安排諸多他推薦的人進入領導崗位。
可笑的是,表面清正廉潔、好干部的李立青之所以倒下,正是因為許博士的舉報。后者覺得李立青拿了錢卻不聽話,推薦個干部常常不爽快安排,就不高興了,設計一個買官圈套令其落馬。
其中一個細節是,當李立青風聞自己被調查時,找到行賄近2000萬的許博士,要求其就說兩人只有幾頓飯的來往。結果對方沒等他說完就大聲開罵:“姓李的,去你媽的,你當我跟你一樣弱智啊!”
貪官“講原則”:不辦事不收錢
觀海解局記者發現,不少貪官和《追問》所記述的李立青有著類似的特點:利益交換總是限定在周圍一小撮非常熟的“朋友”中,顯得受賄很有“原則”。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們掩耳盜鈴,妄圖將人情當成一張“遮羞布”。
據《浙江日報》報道,2012年,溫州市房產管理局龍灣分局原局長戴建華走上法院的被告席。據披露,戴建華第一次收錢,就是來自他的一位哥兒們韓某。他幫后者順利租到店面,比市場價便宜很多。事后,韓某給戴建華送去1萬元,戴建華覺得這是朋友間的相互幫助,就欣然收下。

接下來幾年內,戴建華又利用職權“熱心”的幫助了幾位朋友,例如:將裝修工程承包給熟人、“幫忙”酒店擺平違規裝修問題、幫助違章的建筑得到安置費用等,并在事后得到朋友的感謝費。
與戴建華類似,南京溧水原副縣長湯少波也只收熟人的錢,而且更為小心謹慎。有三種情況他是不會收受賄賂的:一是數額太大的不收;二是關系不太熟的不收;三是看不順眼的不收。因此湯少波有了“三不干部”之稱。
2008年6月,浙江一個做汽車零配件生意的老板,想在溧水做些項目,經人介紹認識了湯少波。在接觸過程中,該老板送給湯少波一個紙袋,里面除了香煙外還有1萬美元。湯少波發現后,立即把1萬美元交給了開發區紀工委。“與該老板關系不是很熟,不是很放心,而且1萬美元數額太大。” 湯少波說。

有些老板摸透了湯少波的心理,盡量把送錢的事做得比較隨意,數額也不是太大,每次兩三萬元,讓湯少波感覺不到是在行賄。實際上,湯少波所收受的77萬元財物,也是4家公司8年共27次送給他的。
這種“講原則”的貪官,雖然少見,卻也并不是孤例。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類似的還有廣東省韶關市公安局原局長葉樹養有“五不”原則(不主動索要錢財、不辦事不收錢、不催討該給還沒給的錢、不討價還價、不介意錢多錢少),黑龍江省綏棱縣委原書記李剛有“三不收”原則(事沒辦成的不收、關系不密切的不收、幾個人同時送的不收),河北省石家莊市交通局原副局長杜國棟也有“就是不能讓單位吃虧,只收干活干好的,干差的送錢也不收”的原則。
河北“億元巨貪”誰的錢都敢收
觀海解局記者發現上述“講原則”、只收熟人賄賂的貪官只是少數,大多數還是“來者不拒”。這些人在錢財的來源、金額上沒有過多的顧忌,有人甚至恬不知恥地在法庭上辯稱“想說不收真的很難”、“辦事不給回報不舒服”。
據《法制日報》報道,去年5月26日,海南文昌原副市長符濤生涉嫌受賄案一審開庭。據檢方指控,符濤生利用職務便利,在民生工程承建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多次收受承包人符某等12人賄賂共計239.1萬元。其中,收回數額每次從數千元到幾十萬元不等。

面對檢方指控,符濤生表示認罪服法,但辯稱自己系“被動型”受賄,收錢也很無奈,“開發商們個個腰纏萬貫,個個是款爺。這些工程是我幫他們拿到的,他們發財吃肉時,自己跟著喝些湯也在情理之中……”
安徽滁州市瑯琊區政協原主席孫協也是對錢財來者不拒的典型,并且“辦事不給回報就不舒服”。孫協接受調查期間曾透露,第一次接受項目經理丁某送給他的5000元感謝費的時候,“心里很是害怕,不踏實,還有些內疚感”。但隨著次數越來越多,他開始對送來的錢物來者不拒,甚至發展到后期“辦事不給回報就不舒服”。
河北“億元貪官”馬超群則是他們中的“佼佼者”。據河北省紀委2014年11月通報,辦案人員共在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調研員、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家中搜出現金1.2億元,黃金37公斤,在北京和秦皇島等地的房屋手續68套。

據秦皇島市當地一些干部群眾反映,馬超群作為當地供水公司領導,相當“貪婪跋扈”,他在當地人中的口碑“挺壞”,名聲較差。“誰的錢他都要收,哪兒的錢都敢要。”一位熟悉馬超群的當地干部反映,“不給錢就不給你通水,給錢少了就給你斷水。”
應凈化官員畸形“朋友圈”
對于部分官員只收取熟人賄賂,2015年12月,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助理研究員李松峰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官員“權力尋租”的欲望是形成官商“小圈子”的重要原因。“從實質上看,‘小圈子’是雙方權益交換的媒介。通過這個圈子,官員私售權力,商人奉送錢財,各取所需。”
李松峰表示,另一方面,“小圈子”的出現,也是一些官員“鴕鳥心理”作祟。由于“小圈子”內的成員經過官員精心選擇,隱蔽性很強,這會使官員產生一種莫名的安全感,他們會覺得只要腐敗局限在“小圈子”內,就不易被人發現。

網絡評論員喬志峰也有著相同的看法,他認為,這種采用選擇性收錢的貪官,通常會堅持不放心的錢不收、收了錢之后一定會辦事的方式。“貪官覺得,只有堅持這兩點,才能在保證利益最大化的同時確保安全,讓千辛萬苦才得到的烏紗帽萬無一失。”
《中國紀檢監察報》曾發表文章稱,對官員而言,發生貪腐,最主要的原因是信仰缺鈣、宗旨觀念淡薄。交友不慎、抵不住誘惑,都是起次要作用的外因。更何況,貪官所謂的“朋友關系”,只不過是小人之交而已。
要防止貪官通過“朋友圈”受賄,一方面,要把權力關進“籠子”里,消滅官場中形形色色的小圈子;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厘清權力邊界,凈化畸形的官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