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金額達400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被挪用后,幾易其手,不見了蹤影。甘肅省蘭州市檢察官三下江南,經過鍥而不舍地努力,追回全部資金。近日,隨著蘭州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陳其明等人職務犯罪案的判決,這起檢察官異地成功追回巨款的故事,在當地引起很大反響。 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陳保生稱贊辦案檢察官:“這一仗打得漂亮,向全體參戰人員表示感謝!”
4000萬元不見蹤跡
2004年6月,蘭州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主任陳其明涉嫌受賄的線索暴露,順著這條線索深挖,一起涉嫌挪用上億元住房公積金的案件浮出水面。這起案件有三個關鍵人物。除了陳其明外,還有兩個人。一個叫王景旭,原是建設銀行蘭州鐵路支行(下稱蘭鐵支行)副行長;另一個叫王秀芝,是房地產經營商。2003年,王秀芝在浙江省臨海市看中一塊地皮,想搞開發,但苦于資金短缺。王秀芝提出從蘭鐵支行貸款,但王景旭以王秀芝不具備貸款資格為理由拒絕了。不久,王秀芝通過王景旭的介紹認識了陳其明。2003年5月,王秀芝給陳其明行賄1萬元后,三人商定由陳其明將主管的蘭州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專項公積金以委托理財的名義打到蘭鐵支行,再由銀行以短期借款形式,將資金貸給王秀芝使用。隨后,陳其明先后兩次將共計6000萬元的公積金,通過蘭鐵支行打到王秀芝的賬戶上,王秀芝在使用后全部歸還。之后,王秀芝為借款又向陳行賄52.5萬元,陳其明再一次將4000萬元從蘭州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打入王秀芝公司賬戶,而這一次,4000萬元如泥牛入海。王秀芝歸案后供述,當初向陳其明行賄后,借到手的4000萬元是用來競拍浙江臨海的一塊土地,項目中標后,她手頭資金不夠,于是一咬牙,將項目抵押給杭州工商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杭工信托公司)。由于在約定時間內,王秀芝未償還杭工信托公司的借款,在經過了多達6次公司法人變更后,最初的金泰公司(王秀芝為涉案土地項目成立的公司)被浙江一家名叫雙鴿集團的公司取得,并將名稱變更為浙江雙鴿置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雙鴿置業),其總經理為王某。
檢察官千里追巨款
4000萬元公積金無處覓跡,引起了蘭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2005年7月3日,帶著蘭州市委和市檢察院領導的重托,檢察官薛文偉、李德民、李培林前往浙江省臨海市。在得到當地檢察機關的配合和支持后,他們又前往當地工商部門和土地部門調查取證。次日上午,薛文偉等人和涉案土地街道辦工作人員及雙鴿置業負責人進行了“三方會談”。雙鴿公司專門聘請的律師團與來自大西北的檢察官們就“4000萬元該不該歸還”進行了整整一個上午的“辯論”。依靠大量的事實證據和扎實的法律功底,檢察官終于說服對方還款。至此,追款行動初戰告捷,薛文偉等人回到了蘭州。然而回到蘭州后不久,薛文偉等人就得知雙鴿置業不顧土地已經被凍結,又重新進場進行全面施工。情況緊急,2005年9月8日,薛文偉和李德民第二次趕往臨海。到達后,現場的景象讓兩人吃了一驚:6臺挖掘機,幾十個工人正在工地上“熱火朝天”地施工。兩人一商量,決定進入工地進行了暗訪式調查取證,在固定了證據后,他們找到了雙鴿集團的總經理張某,講明這樣做的嚴重后果。隨后,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配合下施工被制止。為了防止對方再次施工,薛文偉和李德民索性住進了工地對面的一家小旅館,當起了“守衛”。時值盛夏,氣溫達到了40度以上,旅館沒有空調,江南炎熱的天氣讓大西北來的薛文偉和李德民很不適應,但他們在那里一住就是一個星期。雙鴿集團的董事長終于被兩個檢察官的執著所感動,一星期后他親自出面與檢察官洽談還款事宜,承諾將盡快把款直接打到指定的賬戶上。
流失公積金成功被追回
但是薛文偉和李德民回到蘭州后,左等右等,還是不見一分錢打到賬上。2005年11月21日,薛文偉和李德民第三次踏上江南之路。這一次,他們沒有到臨海而是直飛上海,將全面負責還款事宜的雙鴿置業的總經理王某“堵”在了家里。看到蘭州檢察官突然出現在自己家門口,王某十分吃驚,他承諾等資金到位后,將盡快還款。2005年11月30日,4000萬元巨款終于被打到蘭州市檢察院指定的案款賬戶上。此次歷經艱辛異地追回贓款4000萬元,為國家挽回了重大經濟損失,也開創了蘭州市檢察系統追回贓款數額最大、效率最高的一次追款紀錄。2006年8月2日,陳其明、王景旭、王秀芝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賄、行賄罪在蘭州市中級法院同堂聽判。陳其明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王景旭和王秀芝分別領刑十四年和八年。